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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楊文斌通訊員王旭軍陳立斌)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東河區人民法院服務大局,能動司法,積極探索實質性解決行政爭議的新途徑,有效化解房屋徵收拆遷等矛盾糾紛,爲羣衆安居做出了突出貢獻,受到東河區黨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據瞭解,2011年,東河區法院共受理房屋徵收非訴執行案件39件,全部以和解的方式結案。
集包鐵路雙線建設工程是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需要徵用包頭市鐵路東站3號樓35戶居民的住房。在長達3年的時間裏,鐵路和地方政府先後換了8批工作人員,沒有與居民達成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徵收工作陷入僵局。東河區法院受理案件後,立即全方位、多角度展開工作。經過耐心細緻的工作,只用14天的時間,就促使11戶居民簽訂安置補償協議,自動拆除住房;只用兩個多月的時間,就促使35戶居民全部簽訂補償安置協議,自動拆除住房。35件非訴執行案件,沒有一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沒有一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不但維護了35戶居民的合法權益,而且保證了集包鐵路雙線建設工程的順利施工。東河區法院優質高效的工作受到了東河區黨委和政府的高度讚揚,還收到了被徵收人贈送的錦旗。
東河區法院在破解拆遷難題時與被徵收人零距離接觸,瞭解他們對徵收補償安置方案的具體意見和建議,掌握第一手資料,爲之後的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法院主動協調政府,促使政府從大局出發,從羣衆的利益考慮,推進拆遷工作。法院爭取個別被徵收人的理解和支持,通過羣衆教育羣衆、羣衆帶動羣衆,從部分到整體,以點帶面,完成自動拆遷。工作中不輕易使用強制措施,不讓矛盾升級,不使矛盾轉移,維護法院的中立地位,維護法院的公信力。另外還主動服務,解決被徵收人因拆遷而造成的實際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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