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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濟南6月15日訊(記者廖雯穎) 15日,省高院通報了自去年以來全省各級法院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有關情況。自2011年以來,全省審結各類危害食品安全犯罪21件,判處犯罪分子35人。
去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結各類危害食品安全犯罪21件,判處犯罪分子35人。除此之外,還有部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也根據具體案情依照法律規定的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非法經營罪等罪名追究了涉案人員的刑事責任。同期,全省法院審結生產銷售假藥犯罪案件14件,判處犯罪分子49人;審結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犯罪案件105件,判處犯罪分子228人;審結非法經營犯罪案件577件,判處犯罪分子1135人。
省法院副院長劉玉安表示,對於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全省法院依法從重從快審理;加大財產刑的判處力度,防止犯罪分子再次犯罪;同時嚴格適用緩刑、免刑,對於確實需適用緩刑的,採用宣告禁止令的方式,禁止其緩刑考驗期間從事與食品有關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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