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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村民張某向派出所報案稱,她的姐姐張某某要去她家裏鬧事。接警後,派出所派出4名民警前去調查處理。到達現場後,民警看到村民包某的妻子張某某與其妹妹張某廝打在一起。在民警對雙方勸說期間,包某趕來並從身上掏出一把菜刀,民警將其手中菜刀奪下,包某又衝到張某面前要打張某,民警拉開他時,包某竟然向1名民警的嘴上打了一拳,致使該民警的一顆牙齒鬆動。
近日,包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左後旗人民法院判處拘役3個月。
對於妨害公務罪的罪名,法官特木樂解釋說,該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大代表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在自然災害中和突發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或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雖未使用暴力,但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
(袁耀娟史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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