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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張席貴
通訊員趙金石
15日,記者從市公安局獲悉,今年入夏以來,隨着市區內公園、廣場、綠地和居民小區戶外遛犬活動增多,犬擾民,犬傷人,犬嚇人和違規飼養大型犬、烈性犬等問題十分突出,特別是養犬戶外遛犬散養,散放,不給犬束犬鏈以及犬隻排泄糞便不清理,污染環境,市民反映強烈。
截至6月12日,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就接處12345市長公開電話和羣衆舉報、投訴近千件;長春市公安局領導高度重視犬類管理工作,省公安廳副廳長、長春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長李祥,盧峯副局長先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加強犬類管理工作,嚴厲查處違規養犬行爲。
爲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確保城市環境衛生清潔,鞏固創城成果。結合長春市市容整治150天綜合治理和市公安機關正在開展的“聽民生,解民意”三評三訪活動,爲有效遏制長春市犬隻快速增長和違規養犬行爲。
長春市公安局決定從5月30日至9月30日全市範圍內開展爲期4個月的打擊非法養犬專項行動。此間,我們將嚴格按照《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重點查處違規飼養大型犬、烈性犬行爲,依據法規沒收其犬並對犬主人進行處罰。
同時對養犬不辦證、不年檢和散養、散放犬隻,遛犬不束犬鏈,不避讓行人和犬隻排泄糞便不清理,污染環境也要做出相應的處罰。特別是養犬擾民問題,將加大處罰力度。對那些不服從管理,多次舉報據不改正以及暴力抗法行爲,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這次專項行動還將聯合市工商、衛生、畜牧、行政執法等部門重點整治寵物醫院,寵物美容院和寵物市場內囤集犬,繁殖犬,銷售犬以及犬擾民問題。同時加大對市區內重點商業圈,如:國貿門前,黑水路商圈,桂林路商圈,紅旗街商圈以及公園,廣場內犬隻銷售行爲。
具體工作措施:
1.按照市公安局、區分局、派出所三級管理原則,要求各分局各基層派出所摸清本轄區、本管區現有犬隻數量及飼養犬隻是否具備條件,對工作發現的大型犬、烈性犬,依據《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予以沒收並對養犬人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2.專項行動期間市局、分局將多次開展集中整治行動。重點解決養犬不辦證、不年檢的犬隻,將採取扣留犬隻,收繳養犬證並依據法規對養犬人做出處理。
3.重點查處12345市長公開電話和羣衆舉報、投訴,此間廣大市民對違規養犬行爲可向屬地公安部門舉報、投訴,將認真組織查處並對投訴人進行反饋。
4.對失去無主犬、流浪犬我們將加大救助力度,如果羣衆發現或撿丟無主犬、流浪犬可向當地派出所和市局犬辦舉報,將派車、派人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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