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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海浪報道每年春耕時節,是農民土地糾紛的多發期,今年春耕,本溪滿族自治縣鹼廠鎮王崴村56歲的孟兆全又忙開了,他這個“和事老”一貫堅持“土地不能撂荒”的原則,在解決田地糾紛的問題上常能“一錘定音”。
如今在本溪縣,像孟兆全這樣分佈在各個村組的民間調解員有200多人,收集、排查並上報羣衆中各種矛盾糾紛線索和動態,第一時間調處各類基層矛盾糾紛。 2011年以來,本溪縣委、縣政府創新社會管理模式,通過強有力的措施構建縣鄉村組四級工作網絡,使羣衆的各種訴求得到及時反饋和解決。
近年來,隨着本溪縣經濟轉軌、企業轉制和機構改革中歷史遺留問題逐漸積累,重大改革帶來的利益調整,以及人民羣衆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的提高,社會矛盾糾紛集中凸顯,社會管理滯後於經濟發展,基層矛盾糾紛化解的機制和體制建設亟須加強。經過反覆調研和商討,2011年5月,本溪縣確定在全縣建設縣委羣衆工作部、鄉鎮(街道)羣衆工作中心、村和社區羣衆工作站、村民組羣衆工作院四級羣衆工作網絡,以便把大量信訪問題和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
四級工作網絡建成了一批基層羣衆工作站,由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牽頭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圍繞羣衆利益訴求和各類矛盾糾紛,實行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分級處理、限期辦理,構建“向誰說、誰來辦、怎麼辦”的長效機制。更重要的是,本溪縣還組建了一支基層調解隊伍,由村委會、社區幹部牽頭,吸收一批德高望重的當地鄉老和農村經濟發展帶頭人蔘與調解工作。對這些民間調解員,本溪縣還建立了績效考覈制度,落實獎懲措施,並將報酬和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調動了調解人員的積極性。
去年秋天,臺後村陳賈堡有40多戶農民由於聽信化肥經銷商誇大功效,誤認爲該化肥是一次性高效肥而錯過追肥期,從而導致糧食嚴重減產。農民的情緒非常激動,甚至想用極端方式找經銷商索賠。經常深入田間地頭的清河城鎮“糾紛排解團”得知這件事後,協調縣工商局、物價局、農業推廣中心等相關部門現場辦公,及時協商合理賠償,維護了羣衆利益,避免了矛盾升級。一年來,四級工作網絡共處理羣衆矛盾糾紛1500件,基層及時化解率達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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