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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收購企業廢棄金屬材料爲名,將廢品鎳藏匿在事先改裝過的車廂暗槽中,躲過企業安檢,盜竊所得價值49萬餘元。羅文秀、黃勇新等人因犯盜竊罪,目前正由福建省石獅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1年底,經過商量,羅文秀、黃勇新和其他4人準備了一輛廂式貨車,並設法在車廂內增加了一個暗槽。隨後,黃勇新與一家企業聯繫妥當收購廢棄金屬材料鎳的事宜。黃勇新等人又找來另外3人共同作案。
今年初,黃勇新等9人駕駛經過改裝的貨車來到“目標”企業,其中6人開車來到企業車間門口,剩餘3人在外等候接應。在搬運鎳的過程中,他們偷偷將部分鎳移至暗槽內,裝貨完成後,黃勇新謊稱貨物超重,需叫一部載重量更大的貨車,便電話聯繫在外接應的羅文秀。
羅文秀駕駛另一輛大貨車與先前的廂式貨車對接、盤貨。在將車廂暗槽以外的部分廢品鎳盤到大貨車上後,黃勇新等人便以修車爲由駕廂式貨車離開,車廂暗槽內截留了部分廢品鎳,重達4.5餘噸,價值49萬餘元。(陳彬彬劉達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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