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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本報A11版以《13歲男孩智救4名落水兒童》爲題,對陽信縣13歲少年黃志磊智救4名落水兒童一事進行了報道。6月18日上午,濱州市見義勇爲基金會理事長郭德剛等人來到陽信縣梨鄉雙語學校看望了黃志磊同學,並送上了慰問金。郭德剛理事長與黃志磊進行了親切的交談,對他小小年紀面對危險臨危不亂,智勇雙全,在保護自己不受傷害的前提下,勇救4名落水兒童的先進事蹟表示稱讚,並勉勵他努力學習,做一個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好少年。
濱州市見義勇爲基金會負責人表示,見義勇爲存在一定的風險,未成年人缺乏規避風險的意識和能力,我們不鼓勵、不提倡未成年人見義勇爲。希望未成年人能夠像黃志磊同學那樣,在保證自己安全的情況下,“見義智爲”、“見義巧爲”,遇到危險時撥打“110”、奔走呼叫等方式引起其他成年人的注意,在採取一些可行又可以自我保護的措施的基礎上,量力而行,用智慧的方法來保護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5月26日,不會游泳的黃志磊憑藉平時在學校裏學的急救安全知識,用一根水管,先後將4名落水兒童救上岸,併爲昏迷的兒童做人工呼吸和按壓。目前,4名落水兒童身體都無大礙。
黃志磊同學成爲濱州市迄今爲止年齡最小的見義勇爲人員,他在保護好自己的前提下,“見義智爲”、“見義巧爲”,不但搶救了他人的生命,而且保證了自己的安全。毋容置疑,見義勇爲是一種可貴的優秀品質,全社會都需要大力倡導,但對於未成年人蔘與見義勇爲,社會各界已經達成了共識:不提倡,不鼓勵。
近期以來,通過黃志磊救人事件,衆多讀者讚揚黃志磊在這樣危急時刻勇救、能夠智救的行爲,值得大家去學習,更值得的大家去反思。自2011年以來,僅與山東有關的救人事件中,安丘市石埠子鎮退伍軍人鞠世兵跳入渠河營救一名落水者時不幸犧牲、23歲萊陽小夥孫茂輝火海救人犧牲、47歲勇士張新地窖救人不幸犧牲、第二炮兵士官學院參謀沈星跳水救人犧牲在妻女眼前……這樣的英雄事蹟讓我們感動不已,同時我們也爲之惋惜,爲之悲痛。
黃志磊受到表彰是理所應當的,但是說實話,我們不希望看到更多未成年人面對這樣的事情時都去效仿他,因爲兒童見義勇爲並不是很安全的。我們不能保證每個同學都能恰如其分地做到“見義智爲”,更不能保證每個參與見義勇爲的人能夠保住自身安全。普通公衆,尤其是未成年人,在面對有人溺水時,首先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永遠是最重要的。
這並不是要給未成年人見義勇爲潑冷水。一般情況下,不提倡,不鼓勵是對的,但絕不是說少年兒童不能見義勇爲。培養見義勇爲的品質,正是要從少年兒童做起。見義勇爲其實有很多種方式,所有看到正義的事情奮勇地去做的行爲都算見義勇爲,即便是黃志磊奔走呼叫請求附近的人將落水兒童救起也是值得讚揚的。
也許,學校還可以組織相關的主題班會或者話題辯論,這樣再面對類似情況時,未成年人就更能知道該怎麼去“見義智爲”。我們理應培養孩子規避風險的意識,理性地看待和認識見義勇爲,纔是一種更爲合理和實際的選擇。惟有如此,見義勇爲與“見義智爲”纔不會互相牴牾,而是更能將善的風險降到最低,將善的價值發揮到最大。
(王忠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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