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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魔女幾乎跳舞”提問:和一些喜愛攝影的朋友一起想成立一個社團組織,要達到什麼條件才能申請成立社團?需要怎麼申請呢?
記者諮詢民政部門答覆:
申請成立社團的登記流程爲:發起人籌備諮詢→獲准申請籌備資格→申請籌備登記→登記機關批准籌備→籌備機構完成籌備活動後申請登記→登記機關批准登記→頒發登記證書→公告。
籌備諮詢階段,發起人提交擬成立社會團體的論證報告,登記管理機關進行審查,並於20日內作出是否同意其申請籌備的決定。
論證報告內容應包括:擬成立社團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擬成立社團的宗旨和業務範圍、活動地域及活動方式、經費來源渠道;發起人(三個以上單位或五個以上個人)在本行業(學科、領域)的權威性和代表性證明,以及所涉及學科、行業、領域基本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等。
發起人持業務主管單位出具的書面資格審查意見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籌備。
登記管理機關收到發起人提交的全部有效申請籌備材料後,開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並在60日內作出准予籌備或不準予籌備的決定,書面通知發起人。
申請籌備和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提交的材料包括:有5個發起人或3個發起單位簽名蓋章的籌備申請書。籌備申請書應載明:成立該社團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宗旨和業務範圍;活動地域及活動方式;活動資金及來源;擬發展會員的相關情況等。
《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業務主管單位出具的資格審查意見。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基本情況包括工作簡歷、職務職稱、身份證明、獎罰及社會活動兼職情況等內容。簡歷材料需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審覈意見並加蓋公章。
社會團體籌備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籌備工作的,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可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登記管理機關收到社團籌備機構提交的全部有效成立登記材料後,開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並在60日作出准予成立或不準予成立的決定。
成立登記材料包括成立登記申請書,申請書要說明社團的籌備過程及籌備工作的完成情況。業務主管單位出具的同意該社團登記的文件。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章程及《社會團體章程覈准表》。會長(理事長)、副會長(副理事長)、祕書長、理事、常務理事名單及會員名冊(名單、名冊應有相關人員或單位基本情況及聯繫方式,個人會員不得少於50個,單位會員不得少於30個,單位和個人混合會員不得少於50個。
理事人數不得超過會員數或會員代表數的三分之一,常務理事不得超過理事數的三分之一,副會長(副理事長)不得超過常務理事數的三分之一,會長(理事長)、副會長(副理事長)必須從常務理事中選舉產生、註冊資金驗資憑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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