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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及《甘肅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定,經市政府批准,蘭州市國土資源局公開掛牌出讓編號爲G1116號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由蘭州市土地登記交易信息中心負責具體實施。根據蘭州市人民政府蘭政儲讓[2012]6號文件,該宗地內的土地使用權人以及相應的他項權利人等若有異議,請持相關資料於本公告之日起30日內向蘭州市國土資源局城關區分局地籍部門申請複查;宗地範圍內單位和個人持有的土地證,待依法拆遷安置補償時註銷。上述工作均不影響本次公開供應,公開供應手續完成後,競得人申請土地登記時,不再另行公告。現將有關出讓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
詳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宗地情況一覽表》二、競買人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參加競買;可以獨立競買,也可以聯合競買。三、競買申請
有意競買者應於2012年6月19日至2012年7月16日(工作日)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競買申請書》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競買申請確認表》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要求,向蘭州市土地登記交易信息中心提出競買申請,競買者資格審查完畢後,符合條件的競買者在競買保證金到賬後,方確定爲競買人,有資格參加競買。四、競買保證金的交納
競買者資格審查完畢後,符合條件的競買者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規定向蘭州市土地登記交易信息中心交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爲2012年7月16日18:00(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競買申請確認表》確認爲準。在競買保證金確認到賬後,方確定爲競買人,有資格參加競買。
競得後,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可轉作履行出讓合同的定金,定金可抵作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未競得者的競買保證金在競買截止後5日內(工作日)給予退還(不計利息)。五、掛牌出讓期限、時間及地點
1、掛牌競價期限: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18日
2、報價時間:掛牌競價期限內的每個工作日
9:00—11:00,15:00—17:00
3、掛牌及報價地點:城關區通渭路127號蘭州規劃土地大廈11樓蘭州市土地登記交易信息中心1110室六、出讓文件的領取
有意競買者請於2012年6月25日起(工作日)到蘭州市城關區通渭路127號蘭州市土地登記交易信息中心1110室領取《蘭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文件(宗地編號:G1116號)》。七、其他事項
本出讓文件規定的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發佈變更公告,屆時以變更公告爲準。出讓詳細情況以《蘭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文件(宗地編號:G1116號)》載明的爲準。
蘭州市國土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特此公告
蘭州市土地登記交易信息中心聯繫人:周晶羅樹翔
聯繫電話:0931—8484137傳真:0931—8472537
電子郵箱:LZTDCBZX@163.COM
蘭州市國土資源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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