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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江門市蓬江區法院獲悉,該院對一宗旅行社工作疏忽導致的民事糾紛做出了賠償旅客經濟損失13745元及精神撫慰金18000元的判決。旅行社不服,提起上訴。近日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依法駁回旅行社的上訴,維持原判。
據介紹,香港居民陳生與親友一共7人通過江門某旅行社到泰國遊玩,但在泰國驗證出關時,竟被告知旅行社並未爲陳生及他的父親和哥哥辦理簽證手續,屬於非法入境。三人隨後被泰國軍警扣留15個小時,被驅逐出境回港,後又被誤認爲非法偷渡出境,被香港警方扣留帶走問話。三人深感受辱,遂提起訴訟。法院審理認爲,旅行社已構成違約和侵權,做出如上判決。
陶然黃海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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