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6月13日的廣州保障性住房制度創新與新型城市化發展專題研討會上,廣州市住房保障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廣州已經不再新批准建設經適房。有統計數據顯示,廣州目前正在新建、尚未分配的經適房還有1.4萬套,從目前的政策來看,這也許將成為廣州的最後一批經適房,這經濟適用房這個名詞也將成為廣州城市發展中的一個歷史符號。
值得注意的是,在廣州決定不再新批准經適房的同時,上海市辦公廳卻發文表示包含經濟適用房在內的保障房建設,為何兩座國內一線城市對經適房的態度迥然不同?經濟適用房是否已經跟不上時代的步伐?一個根本的問題在於,原本期待通過經適房改善居住環境的低收入人群將何去何從。基於現狀分析,筆者認為,在公租房等居住形式能真正保障低收入群體的居住環境之前,經適房仍有一定的市場價值和實用價值。
經適房的發展本就一波三折,但這個『不賺錢』的項目屢廢屢興,也反映出了低收入人群對它的居住依賴,資料顯示,廣州最早經濟適用房從原安居房發展而來,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已開始建設,但項目供應量最高的年份也不到市場份額的5%。而從2002年開始,廣州逐步停止了經濟適用房新項目建設,改為以住房貨幣補貼及廉租房建設為主,但在2006年,廣州又悄然重啟了經濟適用房工程,批准了四個安居工程項目。在不斷變化的政策背後,真正起推動作用的仍舊是低收入人群和困難家庭的居住壓力,『剛需』卻由在現有市場環境中買不起房的他們決定著經濟適用房的實用價值。
實質上,經適房的申請標准是非常苛刻的,申請人必須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現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18287元,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僅從年收入的門檻來看,讓他們在商品房市場中入市買房,顯得並不現實,在『不再建經適房』的政策發布之時,仍有1.7萬戶家庭在輪候經適房,也從側面反映了經適房之於『安居』的意義。
因此在取消經適房的現階段,政府需要及時並竭力解決的是,在經適房消失以後,如何保障公租房,保障房等其他安居手段,來滿足原本期待通過經適房解決居住問題的人群。
需要指出的是,廣州市政府目前在這方面進展還很緩慢,在公租房方面,遲遲未公布公租房條例,低收入人群還不能享受這項政策福利,而與之相反,北京上海早已公布了公租房的准入門檻和具體實施細則。另一方面,保障房的建設目前完成率也較低,『十二五』全國要建3600萬套保障房,投資規模巨大且工期短任務重,在盈利少、缺乏社會投資的情況下,能否真正滿足適用人群的安居需求,也可能要打個問號。在這兩個因素的雙重影響下,低收入群體對經適房的懷念與等待就更顯得不難理解。蔣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