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紅橋區人民檢察院日前成功起訴了一起利用信用卡的透支和網上交易功能實施的連環詐騙案,該案的兩名被告人李某和林某某因犯詐騙罪最終被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一萬元和單處罰金五千元,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2010年11月,被告人李某欲騙取他人錢財,找到林某某說明其意,並允諾事成後給予林一定好處。後被告人李某將林某某從外地帶至天津,並通過網上搜索,將目標鎖定爲被害人陳某。李某打電話給陳某,謊稱讓陳某代爲償還其信用卡透支的欠款,還款後當場通過刷卡消費的形式再透支信用卡將錢還給陳某,並給付陳某一定的手續費。陳某見有利可圖,便一口答應。隨後李某支使林某某持信用卡找到陳某,陳某隨即將36000元刷卡轉入林某某所帶信用卡“幫其還款”。這兩人不知道的是,事前,李某開通了信用卡網上交易業務,並將其信用卡鎖定爲僅能透支10元,待陳某將錢轉入其信用卡賬戶後,在他處進行網上監控的李某,立即在網上修改了信用卡密碼,以致林某某無法再透支還款。李某得手後隨即拋下林某某,隻身逃往外地,並在他處將涉案信用卡掛失、補辦,並將錢款全部取出,用於個人揮霍。陳某發現受騙後,立即將林某某扭送到公安機關,後李某也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經法院審理,遂對二被告作出上述判決。
被告人李某爲滿足自己的私慾,實施連環詐騙,先是欺騙被告人林某某與其共同實施詐騙,後又利用林直接向陳某實施了詐騙行爲,自作聰明,最終得到了法律的嚴懲。而林某某和陳某因爲一時貪念而落入了李某精心構築的陷阱。(記者王學軍通訊員宏檢軒高文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