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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記者從山東省旅遊局獲悉,山東省出臺《旅行社違法違規行爲有獎舉報制度》,鼓勵社會公衆參與監督旅行社的經營服務,舉報旅行社的違法違規行爲,最高可得獎金1500元。
目前山東省旅行社有近兩千家數量居全國第一位,那麼爲了加強旅行社的監督管理,拓展旅行社的社會監管渠道,山東省旅遊局首次制定實施了這個旅行社違法違規有獎舉報制度,那麼對社會公衆對旅行社的不法行爲的舉報經查實後進行獎勵。
公衆可以對旅行社的19項違法違規行爲進行舉報,內容涉及旅行社這個超範圍經營,不與旅客簽訂旅遊合同,擅自增減旅行項目,強迫或變相強迫購物,擅自轉團等方面,根據旅行社違法違規行爲的情節的輕重,經查實後舉報人可以獲得1500元、1000元和500元不等的現金獎勵,舉報中心設在山東省旅遊局旅遊監察總隊市場監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