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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晚間,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媒體提供一份《三亞中院就辦公樓裝修改造的有關問題的說明》(下稱“說明”),迴應近日媒體報道的該院耗資4000餘萬元將辦公樓裝修成危房一事。該院在“說明”中稱,三亞市政府有關部門正對大樓相關問題進行檢測、調查之中。
據該份“說明”,該院辦公樓於1994年3月動工興建,1996年11月投入使用,佔地面積4196.40平方米,建築面積15689.65平方米。使用至2008年時,該樓出現了屋面漏水、牆體破裂、飾面老化等建築質量方面的問題,特別是法庭安全系統、網絡辦案系統等方面的硬件設施亟需建設和完善,既不符合最高法院規定的審判法庭的建設標準,也不能保障三亞地區審判工作的正常開展。該院經集體研究決定,申報辦公樓改造裝修項目的立項和建設。該院辦公樓改造裝修工程於2010年5月開始動工,至2011年6月3日停工。
“說明”稱,在該項目的裝修改造中,三亞市財政分立面改造、室內裝修、審判法庭裝修、副樓擴建四項工程,共計撥款2733萬元,該院實際支付工程款1564.32萬元。期間,由於設計變更、工程漏算及主體結構需要加固等原因,導致裝修費用增加,裝修資金出現短缺,需重新向三亞市政府申請第二次工程概算。三亞市政府在瞭解情況後認爲二次工程概算較大,所以沒有批准該院的申請,並決定收回該院裝修中的辦公樓及用地,工程暫時停工。
媒體報道“三亞中院耗資4000餘萬元將辦公樓裝修成危房”一事,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記者27日在位於三亞市金雞嶺路的該棟辦公樓前看到,樓前人來人往,不時有媒體記者在此拍攝。鐵皮圍牆將大樓與街道隔離,腳手架依然附屬在大樓上,加裝在樓上的鋼架結構十分顯眼,外觀宛若仍在施工。
一位自稱是施工單位海南省第二建築工程公司該項目負責人的張先生在該大樓內對記者表示,在停工以後,他們堅持維持施工現場的秩序,包括一些安全設施,因爲在施工的同時,法院的一些人仍在樓內辦公,需要保障他們的安全。對於該樓是否已成“危房”,張先生表示,自己是停工以後再來此地,不是很清楚這裏面的事情,“但是就我所知沒有誰明確通知這裏是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