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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國務院事故調查組29日公布了2010年造成機上44人死亡、52人受傷的伊春『8·24』特別重大飛機墜毀事故調查報告。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給予事故當班機長齊全軍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處分。
2010年8月24日21時38分,河南航空有限公司E190機型B3130號飛機執行哈爾濱至伊春VD8387定期客運航班任務時,在黑龍江省伊春市林都機場進近著陸過程中失事,造成機上44人死亡、5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0891萬元。
調查報告指出,該起事故直接原因為,機長違反河南航空有關規定,在低於公司最低運行標准的情況下,仍然實施進近。機組違反規定,在飛機進入輻射霧,未看見機場跑道、沒有建立著陸所必需的目視參考的情況下,仍然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實施著陸。機組在飛機撞地前出現無線電高度語音提示,且未看見機場跑道情況下,仍未采取復飛措施,繼續盲目實施著陸,導致飛機撞地。
據調查報告,事故當班機長齊全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飛機撞地後,沒有組織指揮旅客撤離,沒有救助受傷人員,而是擅自撤離飛機。建議依法吊銷其飛行駕駛員執照,給予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處分,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事故航班副駕駛朱建州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鑒於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議不再進行責任追究。報告還建議對其他負有領導責任的17人進行責任追究。
報告還指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議對河南航空有限公司處以50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