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問:不在車管部門登記車輛是否繳納車船稅?
答: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場、港口、鐵路站場內部行駛或者作業的車船,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即2012年1月1日起5年內免征車船稅。除此之外,其他單位內部行駛或者作業的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均需要按規定繳納車船稅。對於5年內免征車船稅的內部行駛或作業的機動車,需要購買交強險,在購買交強險時,應當向保險機構出示稅務機關開具的免稅證明,否則,保險機構在銷售交強險時仍將代收代繳車船稅。
問:建造保障性住房能否免繳土地使用稅?
答: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征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問:買二手車如何取得車輛購置稅完稅憑證?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的決定》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購買二手車時,購買者應當向原車主索要《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購買已經辦理車輛購置稅免稅手續的二手車,購買者應當到稅務機關重新辦理申報繳稅或免稅手續。未按規定辦理的,按征管法的規定處理。
問:單位每月發放給職工的誤餐補助是否並入工資、薪金,計征個人所得稅嗎?
答:根據有關規定,對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合理的標准領取的誤餐費不征稅。對一些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