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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榮方趙翼《廿二史札記》說:“採異聞入史傳,惟《晉書》及《南》《北史》最多。”他舉了一些例子:石虎時,太武殿所畫古代賢人像忽然變成胡人,過了十餘日,畫中人的頭都縮入肩膀中。幹寶父親去世,他母親生性妒忌,將幹寶父親平日寵愛的一個婢女推入墓中。後十餘年,幹寶的母親亡故,開幕合葬,發現那個婢女伏在棺上,好像活着,後來甦醒過來,說幹寶父親常給她飲食,在地下過得也不壞。此婢女後來還嫁人生子。陶侃母親去世,陶服喪在墓下,忽有二客來弔唁,不哭而退。二客服飾鮮潔,陶侃知道二客不是一般人,跟隨走近,只見雙鶴飛而沖天。
這些荒誕的故事都進入了正史,可見進入歷史包括進入正史的未必是信史。讀史多了,發現不少膾炙人口、傳頌千古的故事的真實性都十分可疑。如小學時讀過周處除三害的故事,說周處年少時,兇強俠氣,爲鄉里所患。後來他上山射殺白額虎,又入宜興某江中與蛟搏鬥,與蛟周旋三天三夜,終於殺死了蛟。周處上岸後,發現人們都額手稱慶,以爲“三害”都已除去。他們把虎、蛟與周處一起看成“三害”,這事對周處刺激很大,於是他就去找陸機、陸雲兄弟請益,改過自新,終於成爲名臣。這個故事,人們津津樂道,我以前也並不懷疑它的真實性,後來因爲搞些名物學的關係,覺得周處除害的故事恐只是傳說而已。周處向二陸請益,後人已指證非事實,這且不說。周處上山射虎,下水殺蛟,蛟是什麼?誰見過?蛟又稱蛟龍,與龍一樣,乃是虛無縹緲的傳說中的動物,傳說蛟龍能興風作浪,但江河裏哪有什麼能興風作浪的蛟龍?蛟龍既不存在,又哪會有周處與蛟龍搏鬥三天三夜的事呢?這顯然是一個傳說。
影響更大的“嗜痂之癖”的故事可能也不是事實,《南史》與《宋書》都說南朝宋時人劉邕喜歡吃別人身上的瘡痂,以爲味似鰒魚。後來因此而稱怪癖的嗜好爲“嗜痂”。世上的人口味縱然有所不同,但古人說,口之於味,有同嗜焉。口味的相同、相近總屬主流,所以喜歡吃人家身上瘡殼的事未必真有。
劉邕是劉穆之的孫子,劉穆之乃劉宋王朝的開國大功臣,生前曾任侍中、司徒,總攬朝政,死後封爲南康郡公。劉邕襲爵南康郡公,雖無德無能,地位卻甚高,像劉邕這樣的貴人,即使真的“嗜痂”如命,大約也會諱莫如深,不至於津津然宣稱痂殼味如鮑魚,美不可言。這樣的奇嗜於他的名聲未必有利,所以劉邕的“嗜痂”可能出於他人所述。而如此言說,蓋有深意存焉。與“痂殼”相聯繫的,常常是折磨拷打,有折磨拷打,則必有創傷,創傷將痊癒所結的瘡殼,有的地方叫瘡蓋。我估計“嗜痂”的劉邕必是個殘暴兇惡之人,欺壓、魚肉下屬及百姓,等閒枷人考掠,很多無辜者被他打得體無完膚,此人樂此不疲,人們對他的“嗜痂”深惡痛絕,但在那個時代,人們不能直言其惡,遂流傳他“嗜痂成癖”。這與今人說某人爲“吸血鬼”實同一旨意,某人未必真嗜血也。本來只是猜想,誰知查《南史·劉穆之傳》所附的劉邕傳,卻覺得這樣的可能性極大:
(劉邕)嘗詣孟靈休,靈休先患灸瘡,痂落在牀,邕取食之。靈休大驚,痂未落者,悉剝取飴邕。邕去,靈休與何勖書曰:“劉邕向顧見啖,遂舉體流血。”
這段話很富戲劇性,說劉邕到孟靈休家,去幹什麼?沒有交代,但未必是一般的探望或視疾。孟靈休因鍼灸治病的關係,體有痂殼,且痂殼有脫落於牀上者。這時驚人的事件發生了,劉邕徑直拿了牀上的痂殼就往嘴裏送,看得孟靈休目瞪口呆。《宋書》在“靈休大驚”後,有劉邕對迷惑不解的孟靈休的解釋:“性之所嗜。”他輕描淡寫地說了句:“這是我的嗜好罷了。”爲了讓劉邕飽餐美食,孟靈休竟將未癒合的痂殼也剝下,讓劉邕享用,而自己則搞得鮮血淋漓。事後他寫信給朋友何勖說:“不久前劉邕到我家,我招待了他,弄得我渾身流血。”
從《南史》與《宋書》的記載看,劉邕到孟靈休家大吃痂殼,並非孟靈休之敘述,他只說劉邕到他家後“見啖”,弄得他渾身出血,並未涉及吃痂殼之事。然則孟靈休此語,可能是一種形容,一種曲筆,形容因劉邕之光顧,要招待可能還有不得不贈送的緣故而弄得他才窮力竭,遍體鱗傷,從而表示他的不滿與憤慨。直到今天,人們還用“出血”形容金錢的付出。後來人們因孟靈休此信,訛傳劉邕大吃孟的痂殼。劉邕之嗜食痂殼,所蘊含的真實意思,大約是他對屬下及百姓的考掠敲剝,不僅孟靈休,你看《南史》不是說“南康國吏二百許人,不問有罪無罪,遞與鞭,瘡痂常以給膳。”因爲南康國相曾經得罪過他,那裏的大小公務員不管有罪沒罪,被他打個遍,他們的瘡痂也被他吃個遍。
劉邕的不得人心,還在另一個故事中得到表現:當時有個人叫王欣之,曾任南康國相,當時規定,國相、內史須向國主稱臣,而南康國主是劉邕。後來向國主稱臣的規定被取消,國主與相、內史等規定爲只是上下級關係。王欣之素來看不起劉邕,離任後,一次他與劉邕一起參加朝廷的元旦聚會,劉邕嗜酒,對王欣之說:“卿昔嘗見臣,今不能見勸一杯酒乎”王欣之效法亡國之君孫皓所作歌體回答:“昔爲汝作臣,今與汝比肩。既不勸汝酒,亦不顧汝年。”意爲:“我從前作你的臣子,現在與你地位相當。我既不會給你敬酒,也不祝你長壽。”王欣之在大庭廣衆之間公然奚落劉邕,自然是出於對劉邕的輕視,從《宋書》《南史》的本傳看,劉邕其人,劣跡斑斑,王欣之不給他什麼顏面,也可以理解。
《南史》《宋書》傳劉邕,寥寥二百餘字,除了到孟靈休家大吃痂殼;遭王欣之奚落事;及南康國的公務員二百來人,不管有罪無罪,被他打遍外,就說他“所至嗜食瘡痂”,走到那裏瘡痂吃到那裏,實際說的是此人到那裏,那裏的人們就蒙受考掠敲剝,遭受深重的苦難,這個人的醜惡兇殘可想而知,人們盛傳他有“嗜痂之癖”,較之說他是“吸血鬼”,更爲形象貼切。此人因此也就臭名大著,被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了。
趙翼說那時的史書好採異聞入史傳,《南史》《宋書》之傳劉邕“嗜痂”,大約也是採用的傳說,但這樣的傳說與《廿二史札記》中所載的異聞還是有些不同,從中我們可以瞭解傳主的真實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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