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購車合同簽了一沓
埔大道的這家4S店昨晚售車100多輛
-新措施今起試行一年,調控范圍為廣州市行政區域十區兩市
-全市中小客車增量配額為12萬輛,按照每月1萬輛進行配置
-試行期內,單位和個人須取得配置指標後方可辦理牌照登記
-購買二手車、轉入本市車、過戶車都需要先行申請配置指標
-7月1日前預訂的車輛憑購車合同或車輛銷售發票辦理登記
羊城晚報訊記者鄭旭森,通訊員穗交宣、黃少江報道:6月30日晚,廣州市交委在市政府召開了『關於系統改善城市交通及試行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的新聞發布會,發布了廣州市系統改善城市交通狀況的工作思路和《關於廣州市試行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的通告》(試行一年)。會議透露,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交通政策將於7月1日零時起實施,試行期1年內全市中小客車增量配額為12萬輛。同時,7月份全市暫停辦理中小客車的注冊及轉移登記,相關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將於近期公布。
有關負責人指出,基於目前全市機動車保有量240.5萬輛、中小客車167.4萬輛、年均增長率達19.0%、晚高峰中心城區平均車速低於20公裡/小時的主乾道已佔27%的嚴峻形勢,有必要對中小客車的快速增長進行適度調控。為了系統改善交通和大氣環境,廣州市將於2012年7月1日零時起,對全市中小客車試行總量調控管理。
廣州市政府《關於廣州市試行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的通告》指出,本市自2012年7月1日零時起,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中小客車試行增量配額指標管理。在試行期內,全市中小客車增量配額為12萬輛。為做好各項工作銜接,在2012年7月1日零時起一個月內全市暫停辦理中小客車的注冊及轉移登記,後續各個月度平均分配增量配額。
據悉,在措施試行過程中,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虛假信息取得本市中小客車注冊,一經發現將撤銷注冊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本市二手車交易市場從即日起封存已經開具《二手車交易統一發票》及臺賬記錄,配合市工商、稅務和交通管理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做好核查工作。
通告稱,廣州市將於近期制定並頒布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相關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以及非本市籍載客車輛按時段在指定區域的限制通行措施,相關規定另行發布。
鄭旭森、穗交宣、黃少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