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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盧金增通訊員黃帥趙健)侵佔單位鉅額藥品銷售款後,害怕被追究刑事責任,竟設假死騙局以掩飾罪行。6月25日,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檢察院以職務侵佔罪將被告人黃元青提起公訴。
2010年2月至2011年6月,黃元青在擔任臨沂市一家制藥廠駐遼寧省銷售區業務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多次將82萬元藥品銷售款截留,用於個人炒股。2011年6月,黃元青聽說製藥廠要對各地業務員的銷售賬目進行全面審查,而自己挪用的款項全部賠在了股票上,心裏又着急又害怕。兩天後,他想到了一個“妙招”。他聯繫到一名做假證的人,以5萬元的價格買到一套死亡證明,以證明自己因酒後突發疾病死亡。同時,他挑選了一個精美的水晶骨灰盒。他沒將這個騙局告知家人和同事,而是委託同學李某(另案處理)幫忙把骨灰盒和死亡證明專程送給妻子。
平時不擅長飲酒的黃元青,卻因爲酒後突發疾病而死亡,這引起製藥廠的懷疑。2011年8月5日,製藥廠對黃元青的藥品銷售賬目進行審查發現,黃元青經手的藥品業務有82萬元銷售款去向不明,立即報案。公安機關根據線索,於同年8月14日將黃元青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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