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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寫作的小女
我拍我家
□婁穎文/圖
小女喜歡寫作,對她來說,作文就是把心裡的想法寫出來。
有時候,我也喜歡寫點小東西,記錄一下生活裡的趣事。記得有一次從巴厘島旅行回來,我寫了一篇游記。沒想到,被小女看到了,她嚷嚷著也要寫一篇,於是她寫下了《小松鼠,在那兒!》,最後在學生雜志上刊出。從那以後,我們家就經常開展『親子作文』活動。比如說,一起去旅行,或者一起參加一個活動,回家後,大家就同一個主題各寫一篇作文。因為大人和孩子關注的事物不同,看東西的角度不同,讀起來相映成趣。
前幾天,小女的老師布置了一篇描寫人物的作文,她回家後,一時興起也給我下了戰書,說咱們倆就以對方為題各寫篇作文,看誰寫得好。我覺得必須接受挑戰,絕對不能示弱!於是,我們分別完成了一篇人物作文,由她爸爸來評分。
結果,在小女的作文裡,我這個當媽媽的是個讓人喜歡又讓人有點討厭的人。媽媽會做好吃的飯菜,但是又會嘮叨幾句:『我真是個天生的勞碌命!』媽媽會教作業,但會邊教邊抱怨著:『你怎麼這麼笨?別的小孩不用大人教都會!』所以,小女希望在媽媽的嘴巴上加一條拉鏈,媽媽抱怨的時候就把拉鏈拉上。這樣,就只看見美味的飯菜、漂亮的作業,而沒有那麼多令人煩惱的嘮叨。
在我的文章裡,小女是個古靈精怪,花樣百出的小鬼頭。她的口頭禪就是:我就是要『貪圖享樂』。每次都要想盡辦法多玩一會,少學一點。寫作業時,秋風掃落葉,迅速完成;玩游戲時,過了預定時間多玩一分鍾都是賺的。不過,在我眼裡,她也是有優點的,那就是對自己感興趣的事非常執著,愛寫作,愛繪畫,肯琢磨。
拿著兩篇作文,她爸爸哈哈大笑,連連說:『不錯,不錯,都寫得很好!』但給小女九十分,只給了我八十九分。她爸對我說:『你寫出這樣的文章一點不稀罕,小女能寫成這樣就很不簡單了,所以要比你高一分!』
只要我們的作文比賽能繼續快樂地進行下去,我少得一分又有什麼關系呢?!
婁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