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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棗莊7月1日訊(記者李泳君) 1日,記者從棗莊市環保局獲悉,近日棗莊市出臺《2012年儲煤場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設立禁儲區,整治儲煤場,以應對煤塵造成的粉塵污染。
記者瞭解到,棗莊市儲煤場全部納入本次綜合整治範圍,其中國道、省道及旅遊主幹線兩側2公里內以及名勝古蹟、旅遊景點、水源地周邊和出境河流兩側2公里內,還包括城市規劃控制區及以外2公里範圍內和鎮區控制範圍內爲煤炭禁儲區。禁儲區內港口碼頭、鐵路貨運站、煤礦和耗煤大戶的儲煤場爲重點治理範圍,其餘儲煤場爲重點清理範圍。
據瞭解,本次棗莊市所有儲煤場經綜合整治後,儲煤場的場坪、路面應當進行硬化處理,並保持路面整潔;周邊應當配備高於設計堆高(或堆存煤炭)至少2米的圍擋、防風抑塵網等設施,並採取相應的覆蓋、噴淋等防風抑塵措施,邊界大氣顆粒物排放達到《山東省固定源大氣顆粒物排放標準》。有條件的要採用棚式化或密閉貯存。儲煤場應當配置車輛清洗專用設施及配套的污水處理設施;露天裝卸煤炭應當採取灑水、噴淋等抑塵措施;密閉輸送物料應當在裝料、卸料處配備吸塵、噴淋等防塵設施。搬遷或取締的原儲煤場所要清除存煤,拆除相關設備、設施。用作他途的,要符合相關規定,否則,要平整場地,恢復地貌。
據介紹,此次綜合整治活動分爲三個階段,6月份爲組織發動階段,各區市制定出儲煤場綜合整治實施方案;7月至11月,棗莊市將進入全面實施階段;12月至2013年1月,市生態棗莊建設領導小組組織檢查驗收。按照分工,市環保局負責依法檢查儲煤場環評和環保達標情況,對環保不達標的依法處理,停止禁儲區內儲煤場環評審批。
同時方案要求,截至2012年年底前,在禁儲區內,除港口碼頭、鐵路貨運站、煤礦和耗煤大戶的儲煤場外,其他全部搬遷或取締,所有儲煤場全面達到綜合整治標準。建立起長效機制,轄區內杜絕非法經營、違規建設儲煤場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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