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菏澤7月1日訊(記者邢孟通訊員陳愛霞)因故意傷害罪,張某撇下父母在逃半年多,後經民警對其父母耐心細緻的工作,在父母及民警的感召下,張某終從外地返回菏澤,投案自首。
6月27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逃的張某來到開發區丹陽派出所投案自首。這不僅歸功於張某的父母,更是派出所民警長期耐心細緻工作的結果。原來,張某的朋友、菏澤某飯店員工李某、秦某與吳某、項某等人因爲一些發生矛盾以至於大打出手,事後李某與秦某懷恨在心,2011年10月26日22時許,糾集張某等多人到該飯店的職工宿舍找項某等人,然後幾人便到附近一個網吧門口,一分高下。兩班人越說越激動,最終動起手來。犯罪嫌疑人張某同多名男子在網吧門口附近將吳某、項某毆打致傷。經鑑定,吳某爲輕傷(重度),項某波爲輕微傷。案發後,張某爲躲避刑事處罰一直潛逃。
張某在逃期間,辦案民警經常到張某家中,做張某父母的思想工作,告訴其父母,天網恢恢,張某難逃法律的懲罰,但是,如果張某能投案自首,法律在量刑時會考慮減輕刑罰。起初,張某的父母愛子心切,並不透露張某的行蹤,並表示張某外逃後一直未與家人聯繫,他們也不知道兒子的去向,後來在民警一次次耐心勸說下,張某的父母終於想開,主動跟張某聯繫,並勸說張某投案自首。在民警及父母的勸說下,張某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爲,主動投案自首。
現犯罪嫌疑人張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已被分局依法取保候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