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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熱線967066消息(通訊員宋君記者侯鼕鼕) “我以爲睡一覺酒精就散去了,沒想到酒還沒退去。”龍口司機劉某怎麼也沒想到,晚上喝的酒到了第二天早上仍然被查出酒駕,結果被罰1000元,駕駛證被暫扣6個月。
6月28日上午8點半,龍口交警大隊民警在港城大道秋林崗路口發現一輛轎車行駛在非機動車道上,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車司機劉某說話時酒氣很足,經測試,酒精含量爲28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民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劉某處以1000元罰款並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
經瞭解,司機劉某早上並沒有喝酒,只是昨晚和朋友一起吃燒烤到半夜11點左右,喝了一杯白酒和四瓶啤酒,屬於隔夜酒駕。
劉某說,他覺得雖然晚上喝了酒,但睡了一覺,腦子還算清醒,以爲沒事了,所以一早就開着車去辦事,沒想到還是被查出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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