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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 罐車闖紅燈後肇事。
本報記者李賀
交通事故發生以後,當事人有義務報警並在第一時間對傷者進行救助。然而,6月23日發生在超凡大街與錦湖大路交會處的一起交通事故中,一輛大型水泥罐車闖紅燈後撞上一輛正常行駛的紅旗轎車,事後水泥罐車司機特別淡定地下車看了一眼,隨後便返回車中等候交警處理事故,其間未對車內傷者及時搶救。目前,轎車上的傷者仍未脫離生命危險。
闖紅燈引發重大交通事故
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新大隊張振華警官介紹,當肇事罐車由錦湖大路由南向北駛向路口時,信號燈由黃燈變為紅燈,而罐車駕駛員並未剎車,反而加速行駛。在路口信號燈變為紅燈兩秒之後,該車加速越過了停車線。此時,一輛沿超凡大街由西向東行駛的紅旗轎車正常行駛過來,水泥罐車由於躲避不及與轎車左側相撞。巨大的衝力導致轎車在路口處360度旋轉後停下。
根據事發路口的監控錄像,記者看到,車禍發生後,罐車司機曾下車查看情況,不慌不忙地整理自己的衣服。但是,他並未對已經受傷的轎車駕駛員施救,而是看了一眼便走回水泥罐車,在車中等候交警的到來。
『我們檢查現場時初步判定是由一方搶紅燈所致,但是水泥罐車的駕駛員拒不承認違章的是自己。直到我們調出了事發時的監控錄像,罐車駕駛員纔承認其故意違章的行為。』張振華說。
大型車輛經常『仗勢欺人』
『交通事故發生後,雖然駕駛員不是故意的,但依然要對事故承擔責任,積極賠償對方的損失,積極救助傷者。』張振華警官說,廣大駕駛員在遇到類似情況時,除了報警,還應在第一時間積極搶救傷者,盡量減少事故造成的傷害和損失。否則,一旦因為交通事故造成當事人死亡,肇事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據張振華介紹,平時與大貨車駕駛員接觸時,他們發現大貨車駕駛員存在非常錯誤的觀點。他們認為自己車重,不怕別人撞,即便發生碰撞自己也不會有事。而且大貨車都有保險,發生事故後會由保險公司承擔損失。這就是導致大型車輛無視法律,經常闖紅燈行駛的主要原因。而且,一些肇事者對事故非常淡漠,甚至不把別人的生命、財產當回事,認為傷者治療是對方的事,出院後保險公司會賠償。
午夜是大型車輛違法行駛集中時段
根據高新交警大隊對近期在轄區內發生的交通事故的調研發現,貨車在新建道路上闖紅燈的行為較多,直接導致了事故的發生。除了此次事故之外,2012年5月17日,在超凡大街與超達大路交會處,一輛貨車闖紅燈與一輛出租車相撞導致乘客死亡。而在事故發生前的一個信號周期,已經有兩輛大貨車在紅燈狀態下通過路口。
根據分析,今年4月份以後,大貨車闖紅燈的幾率大為提高,已經成為引發交通事故的重大隱患。特別是每天23時至次日凌晨,很多大貨車不遵守交通信號,闖紅燈通行。
交警部門將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強對大型運輸車輛車主及駕駛人的教育和培訓,使其從思想意識上杜絕『自己不怕撞,裝了有保險』的思想。從而淨化路面上的各種交通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