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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大家都叫你“孟一刀”你對這個外號怎麼看?
孟黎明:那是同事跟我開玩笑,結果說着說着就叫開了。大概是覺得我辦案子比較快吧,說爭執不下的矛盾,我“一刀”下去,提出的方案雙方都能接受。其實這是個經驗的問題,案子辦得多了,火候的拿捏、對當事人心理的拿捏就會比較準。
記者:您認爲做一名優秀的民事法官最重要的是什麼?
孟黎明:我覺得,不管做什麼,首先是做人。人的品質是最基本的。一名好法官,首先是一個善良、正直的人。其次,作爲一名法官還要不斷更新自己的業務知識。法律法規不斷在更新,要想成爲合格的法官必須不斷學習,有過硬的業務知識做支撐。做好民事法官一定要換位思考,將心比心。法官不是官,不能高高在上,要設身處地的爲當事人考慮,真誠地爲當事人解決問題。民事案子很多都是爲了爭一口氣,要幫當事人把這口氣捋順,首先要讓他們感受到你的真誠。
記者:你庭裏的同事都說當事人特別聽你的話,爲什麼?
孟黎明:我覺得這裏面因素很多,首先還是法官人品的問題。一名法官有沒有良好的人品,有沒有好的口碑非常重要。現在很多當事人打官司之前都會先打聽主審法官怎麼樣。如果別人都說這個法官不錯,他的話當事人就比較認可。我記得有一次,長興縣一個當事人,起訴前怕我們有地方保護,想在長興請一個律師。律師問他主審法官是誰,他告訴律師是我。律師就說:“這個法官我知道,他很公正,案子給他,你就放心吧,不用請律師。”事後這個當事人把這件事告訴我,我心裏特別高興,這是對我最大的認可。
讓當事人信服,說話方式也很重要。現在的老百姓對法律並不是十分了解,說法言法語他們沒法理解。我和他們溝通時儘量把法律規定說得通俗易懂,不僅講法律怎麼規定的,還講清楚爲什麼這麼規定。我會把他們的利和弊都講清楚,再幫着想解決的辦法。當他們感受到了你的真誠,你的話就好接受了。
當然,我想,當事人聽我的,和我的職務也有關係。同樣的話法官說了,當事人可能不是十分相信,可如果庭長也這麼說,當事人可能就信了,畢竟在很多老百姓心裏,還是會樸素地認爲“官”的話更有權威性。
記者:庭裏的疑難複雜案件都是你來處理的,你在處理這類案件時有沒有什麼祕訣?
孟黎明:祕訣談不上,憑良心做事吧。我是農村出來的,知道老百姓打個官司不容易,都是自己實在解決不了的問題纔會來法院的。所以我辦理的案子,能調解的儘量調解。調解前我會把事前功課做完備,告訴雙方各自的利弊,讓當事人讓步,我會告訴他們讓步的依據,然後讓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站在對方角度審視自己的責任,這樣更容易溝通。
我調解案子,不會急於讓當事人在調解書上簽字。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調解書製作好後,我會讀一遍,問問雙方是否認可,讓雙方考慮清楚,並且告訴雙方一旦簽字生效,就不能反悔了。確保雙方充分理解協議的內容,不給案件留後遺症。
我儘量把工作做得細緻一些,我會把每天要做的事情記在本子上,做好一件劃掉一件,做完一頁撕掉一頁。每天晚上我都會把手機翻看一遍,看看有沒有要打的電話還沒打,該聯繫的當事人還沒有聯繫。
記者:處理這麼多複雜案件,有壓力嗎?
孟黎明:壓力肯定是有的,最忙的那段時間,每天晚上回到家,吃完晚飯往沙發上一坐就睡着了。前兩年,因爲經常坐在電腦前寫判決書、調解書,扭下脖子都會痛。後來我想想,不能這樣,身體是革命的本錢,所以在同事的建議下,我在健身房辦了張卡。我堅持每週至少去三次,每次踩45分鐘的動感單車,再跑上5公里,已經堅持了快兩年了,現在感覺身體特別好。雙休日或節假日我會帶着愛人和女兒,約上幾戶好友自駕遊,到鄉村轉轉、釣釣魚,呼吸呼吸新鮮空氣,放鬆放鬆。現在我感覺,人的身體好了,狀態好了,幹起工作才更有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