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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日前,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民航售票處接到廈門航空有限公司、西藏航空有限公司等部分航空公司通知,7月5日零時起(以出票時間爲準),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再度下調。成人旅客乘坐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費由70元調整至5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130元調整爲100元。
本次調整後,按成人普通票價10%計價的嬰兒依然免收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價50%計價的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實行減半收取。
在7月5日零時(不含)之前出票的國內航班客票,如變更至7月5日零時(含)以後,不再按照新標準退還燃油附加費差價。
本通通訊員趙燕本報記者孫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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