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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多年的女友不孕不育,為了傳宗接代,兩人於是想出借腹生子的招數,並找來李小姐實施該計劃。孩子出生後,為了幫其上戶口,經女友同意,何先生與李小姐辦理了結婚手續。不料,婚後李小姐竟將何先生告上法庭,稱有第三者破壞家庭,要求何先生支付青春損失費,並獨享孩子的撫養權。昨日東莞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向羊城晚報記者透露了這起離奇的離婚案件。
為要小孩借腹生子
十多年前,黃先生來到東莞經商,並認識了當地人黃女士,兩人共結連理,在村子裡風光擺了酒席,但一直沒去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婚後“夫妻”日子衣食無懮,感情十分和睦,唯一遺憾的是黃女士年歲漸長但一直未能給家庭添丁。眼見丈夫快到知天命的年紀,黃女士心覺愧疚,於是兩人商定找人借腹生子,延續何家血脈。
經過數月的詢問,兩人認識了廣西女孩李小姐,纔二十出頭的李小姐答應給何先生生孩子,三人談妥了酬勞。一年後,兒子呱呱墜地,由於何先生和李女士並未結婚,導致小孩不能上戶口。經黃女士同意,何先生與李小姐辦理了結婚,兒子順利上了戶口。三人隨後簽訂了一份協議,稱黃女士纔是何先生的“老婆大人”,而李女士雖然和何先生辦有結婚證,但雙方之間並無婚姻關系存在,李女士不得在黃女士面前提何先生是她丈夫,也不得提及結婚證一事。
事情原本告一段落,不料孩子滿月沒多久,李女士獨自來到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稱與何先生的婚姻出現了第三者,要求離婚並獲得兒子的撫養權,同時要求何先生支付青春損失費20萬元,以及孩子每月1500元的撫養費。
兩女對質互稱“小三”
6月21日,法院組織庭前調解,何先生、黃女士與李小姐展開了一場脣槍舌劍,雙方均稱對方是“小三”。“我們在一起這麼多年了,鄰居們都可以證明我的身份,我怎麼可能是小三!”黃女士氣憤不已。而李小姐也毫不示弱地堅稱,自己與何先生辦理了結婚手續,所以是何先生的合法妻子,黃女士與何先生雖同居多年,從法律上來說,是“小三”。因此,她以何先生有外遇為由,要求離婚,並主張孩子的撫養權,要求何先生支付撫養費。同時,因為何先生有外遇,對婚姻關系的解除存在過錯,因此要支付青春損失費。
隨後,何先生向法官提交了雙方簽訂的協議書,將三人的混亂關系曝光。何先生稱,自己與黃女士早已同居多年,雙方一直對外稱為夫妻關系,但由於法律意識淡薄,他們之前並未領取結婚證,和李女士的婚姻並無感情。
最終,經過法官的析法明理,李女士在調解後的第二天撤訴。
借腹生子明令禁止
昨日,記者聯系到該案的主審法官,他表示在中國,雖然民法中對借腹生子問題尚無規定,但衛生部制定的行政法規中對代孕行為是明令禁止的,該案是以結婚的幌子掩蓋代孕行為,如果雙方協調不成,法院或判何先生與李女士的婚姻無效。法官稱,市民必須認識到,代孕行為不但會導致倫理道德問題的淪喪,還會引起親屬關系的混亂。當事人以身試法,最終的結果可能是人財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