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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首次明確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年度績效考覈內容,並將考覈結果作爲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覈評價的重要內容。 (7月4日《新京報》)
將食品安全納入官員政績考覈無疑是一種進步,要讓此舉最大限度地發揮積極作用,關鍵還在於誰來爲這些政績考覈內容打分。
如果政績考覈缺少廣泛有效的監督,就可能在實際運行中偏離方向。在政績考覈體系中,儘管明確了民生政績的考覈內容,但真正的公衆聲音卻很容易被忽略。政績工程最顯著的特點就是欺上而不瞞下,如果缺少強有力的外部監督,政績考覈的壓力越大,被考覈者就越容易逃避壓力、選取捷徑。
因此,要想確保官員將這種考覈壓力轉化爲理順機制的動力,而不是運用權力將壓力消弭於無形,就有必要及時收納民意、豐富監督渠道,將官員的政績考覈情況時時晾曬於公衆面前。只有走出政績考覈唯上的誤區,保障公衆的廣泛參與和有效監督,才能避免食品安全之類的民生政績發生變異。趙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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