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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江西小夥小胥在徽州大道一家快捷賓館訂了一間房,進屋後發現房間質量差,不滿意,當即要求退房,賓館方卻要求他支付50元“補償費”,雙方因此引起爭執。今天凌晨3時,小胥交了30元錢才成功退房。
小胥趕到合肥已是深夜,不想打擾親友,決定借宿賓館。凌晨3點,他打的來到徽州大道上的一家賓館,訂了一個標準間。隨後,小胥拎着行李打開房門,看了一眼之後,旋即轉身離開。在他看來,房間太小,住着不舒服,於是要求退房。小胥當即找到值班服務員,但對方表示,退房可以,但要交50元錢“補償費”。於是雙方發生爭執,服務員報了警。
包河巡警603巡控車趕到現場時,雙方還在爭論不休,但情緒都有所控制,只吵不動手。賓館服務員說,是小胥自己訂的房間,而且已經買單開票,不能說退就退。同時,服務員還強調,自己大半夜爬起來,影響了休息,憑這點,小胥也該補償點損失。
最後在民警的調解下,雙方都讓一步,小胥支付了30元“補償費”之後,全款退房。民警提醒,在賓館訂房時,最好先看房,再買單,謹慎做決定。
(吳彤樑迅本報記者謝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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