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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張俊通訊員/童偉娟)因一塊燒肉與店主發生口角,於是糾結數人手持鐵管毆打店主,導致兩人受傷,近日城區法院審理了該起因一塊燒肉而引發的案件,被告人阿海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2011年5月的一天下午,阿超(另案處理)在清遠某燒臘檔購買了半斤燒肉,拿回家後聞着覺得燒肉有點臭味,於是他又拎着燒肉來到燒臘檔找店主阿琳理論。阿琳表示自家燒肉肯定沒質量問題,並和其哥哥阿泉當着阿超的面吃了幾口。幾句話下來,雙方火氣越來越大,就動起手來推搡在一起。阿琳見狀,怕事情越鬧越大,趕緊和同村阿建一起將其哥哥拉開,阿超也離開了。本以爲事情就此了結,誰料沒過多久,阿超帶着阿平(另案處理)、阿海等數人手持鐵管氣勢洶洶地走來,二話不說,見了阿泉和阿建就打。混亂之中,阿泉被打得渾身是血,打倒在地,阿琳撲上去阻止,衆人才停手。阿建見勢不妙,趕緊跑開,卻不料腳下一絆,摔倒在地,趕來的這夥人也將其一頓猛打,導致其左側前顱底骨折。事後經鑑定,阿泉所受傷爲輕微傷,阿建所受傷已構成輕傷。
法院經審理後,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了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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