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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寇莉蘋通訊員劉建華)沒有駕駛證就上路,見交警查車,爲逃避處罰,駕駛人馬某一腳油門拖曳協警15米,後被強行攔停。7月4日,馬某被銀川警方依法處以罰款1600元,並處行政拘留15日。
7月4日15時45分許,興慶區交警一大隊兩名民警帶領三名協警在清和街春滿園路段糾正交通違法行爲時,發現一輛白色皮卡車未懸掛號牌,遂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未料該駕駛人在發現正在其左側指揮的協警秦某右手被卡住的情況下,依然加速向南逃逸。協警被拖行15米後,纔將手取出。後皮卡車被趕來的民警強行攔停。
經調查,皮卡車駕駛人馬某,尚未取得駕駛證,7月4日陪小舅子在銀川購得皮卡車後,遂駕新車“練手”。經醫院檢查診斷,協警秦某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已入院觀察治療。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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