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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出承諾書,老板巨債纏身
2004年,孫×、陳××通過拍賣拍下了原屬陽江市大河水庫管理局的土地,但未能足額支付購地款,大河水庫管理局便將債權轉讓給了林老板。經過漫長訴訟,法庭判土地的使用權歸林老板所有。
2007年底,孫×弟弟出具了一份林老板親筆簽名、捺印的承諾書,以債務糾紛將林老板告上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判令林老板、陳××共同向其償還借款和利息共計人民幣2200多萬。孫×弟弟向法院陳述,當初孫×、陳××拍下了這幾塊土地以後,進行了『三通一平』基礎設施和部分物業的建設。林老板承諾自己代陳××向孫×償還『三通一平』的費用,並寫下承諾書。
雖有明顯瑕疵,四次鑒定為真
承諾書原件遞交到法院時,法官一下愣住了:孫×弟弟提出訴訟時,遞交的承諾書復印件外觀並無異常,而遞交的原件不僅有裁剪、裱糊現象,上面還有成片的紅色指紋印跡污染。
林老板否認這份承諾書的真實性,並以涉嫌偽造證據向陽春市公安局報了案。立案以後,承諾書先後經陽春市公安局刑事技術中心、省公安廳刑事技術中心、中國刑事警察學院物證鑒定中心鑒定,3次均認為簽名是林老板親筆所簽,指印也是其捺印所留。
陽江中院委托北京華夏物證鑒定中心進行第四次鑒定,該中心經過檢驗以後認為:承諾書存在裁剪、對接、撕扯、污染、裱糊、印油成分不同等瑕疵,但沒有發現變造痕跡。訴訟中,孫×弟弟向法庭申請訴訟保全,林老板名下逾7000萬元的7塊土地被查封。
再鑒定發現擦刮後打印
2010年9月,陽江市中院一審判決林老板敗訴。林老板悲憤難平,上訴到廣東省高院要求重新審理,請求法庭進行第五次鑒定。
二審期間,數位陽江籍省人大代表致函廣東省高院,希望能重新鑒定這份關鍵證據。中國刑事技術協會特邀委員、安徽省公安廳物證鑒定管理處文檢科科長方邡出具的專家意見函認為,承諾書系通過整體擦刮後再重新打印而形成,系變造文書。
廣東南天司法鑒定所受廣東省高院委托,對承諾書進行鑒定。該所文檢專家在檢測儀器下發現,承諾書紅色印油污染呈『口』字形分布,打印文字邊緣部分及指印部分無污染或少污染。『口』字形區域內的紙張不僅個別地方變薄,更為明顯的是,『口』字形區域內的紙纖維大面積翹起,與區域外相對平坦的紙面形成鮮明對比。
今年4月11日,廣東省高院終審判決書指出:『鑒定機構明確提出承諾書系將落款處有林××真實簽名及指印的原文件上激光打印的印刷體文件擦刮(磨擦)之後,再重新打印現主體內容等文字,並以紅色印跡污染,裱糊外層紙張而形成的變造文件。本院予以采信。』
至此,這場糾纏了林老板近5年的官司終於畫上了句號。
南方日報記者趙琦玉
通訊員劉洪群
一紙承諾書從天而降,陽春從事建築業的林老板一下子背上了2000多萬元的債務,名下價值逾7000萬元的土地被查封。打了5年官司,承諾書真假依舊成謎——此前承諾書四經鑒定,均無變造痕跡。就在林老板決定放棄的時候,廣東南天司法鑒定所出具的鑒定結論,卻讓林老板看到曙光。從四證未變造到最終發現蛛絲馬跡,究竟文檢專家是怎樣辨真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