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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中
被砸壞的機器
事發現場為潤發商行,位於三門峽市經濟開發區後川村,由於曾用名是三門峽市豫西廣琳木器制品廠,目前當地人還稱為木器廠。
2012年7月4日,三門峽下起了大雨,記者來到位於三門峽市經濟開發區後川村的三門峽開發區潤發商行(以下簡稱木器廠),昔日熱鬧非凡、規模宏大的木材加工生產企業如今已是遍地狼藉,擁有7000平方的車間、職工宿捨、食堂以及所有的建築物全部被推倒碾壓,化為一片廢墟。
房屋被砸碎,機器被損壞,一些成品家具或者待組裝的家具被砸毀在房屋下面,工人們吃飯用的鍋碗瓢勺散落在地上,被毀廠區內有三三兩兩的員工在撿拾和清理著零碎物件,其景象慘不忍睹。
在原來的廠大門外的街道旁,有一個用泥巴做的簡易鍋臺,鍋臺旁支了一張小木床,這就是廠老板一家目前生活的地方。
老板的孩子今年23歲,他流著眼淚說:“我3歲時父母把他帶到三門峽,三門峽已經是我的第二個故鄉,沒想到20年後的今天我們全家竟然落到如此下場。”
據廠老板的的弟弟吳二孩講,他們是1993年根據當時的湖濱區崖底鄉後川村(現三門峽市開發區後川村)招商引資第一家到這裡辦的木材加工企業,當時簽訂了15年合同,期間由於糾紛,3年沒有給村裡交租金,目前合同已經超期,因為企業規模較大,很不容易搬遷,便和村委會商量繼續簽訂合同,村裡沒答應,同時,老吳希望村裡再給找一塊地方,重新建廠,還是沒得到答應。
這樣,後川村在6月9日將木器廠斷水斷電,隨後不久,村裡便組織6臺裝載機和幾輛運輸車到廠裡開始強拆,好端端的廠一下子成了廢墟。說著,老吳已泣不成聲。
據老吳介紹,推倒建築物後,10餘臺大型工程車往返數小時把幾乎所有物品裝車後運往附近的黃河溝裡,價值貴重的機器和有價值的物品幾乎被哄搶一空。
據木器廠老板吳新建說,年邁80歲的老娘為阻止強拆,將汽油倒在自己身上欲自焚,被兒子勸下。後被強拆的幾名男子抬起強行扔在了附近的地上,當場昏死過去,隨後被送往三門峽黃河醫院救治,目前病情得以穩定。
據了解,老板的家人趙琳當時想打110報警,不料被搶走了手機和背包,當天老板曾兩次報警,110民警也趕到了現場,但沒有能夠制止。
開發區書記:村民強拆是矛盾激化的表現
7月4日上午11時許,在三門峽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區委書記張北超稱此次事件是由於廠方和後川村矛盾積累的表現。
據張書記介紹,目前木器廠和後川村的合同已經到期,木器廠尚欠後川村一些租金,去年三月份雙方就開始算賬,但由於數額懸殊太大,事情一直沒有得到解決,隨後後川村就對木器廠采取了停水停電甚至推牆的做法。矛盾在不斷積累,村民就采取了強拆的方式,“這是雙方矛盾積累的表現”,張書記說。
隨後,張北超書記又道出了村民強拆木器廠的另外一個原因。據張書記介紹,目前為整治環境,三門峽市正對轄區內14家沿黃(黃河)企業進行了拆遷,並進行了補償,村民看到這些沿黃企業得到了不菲的賠償後,也希望將木器廠拆除,以換取更多的補償。
據了解,位於木器廠對面的一家國家級高新項目正需要征用木器廠的地,老百姓得知後,更加積極的希望政府能把木器廠的佔地征走。
“政府不說這個事,一參攪(過問處理的意思)就成政府行為了”,張書記說。
對於6月21日木器廠被村民強拆一事,張書記說,並不是村委主任和書記帶頭拆的,而是村書記和村主任被村民推著去拆的。
張書記稱,木器廠老板80歲的母親並沒有被裝載機扔進溝裡,而是後川村書記坐裝載機將房頂的老太太接了下來。
同時,張書記稱木器廠被強拆時,三門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一個副主任帶領了一些政府人員在現場,但沒有制止住。
據了解,在政府人員在場而沒有制止住強拆的情況下,政府人員並沒有報警求助於公安機關,而是後來木器廠人員撥打了110報警。
派出所:至今沒找村書記和村主任調查
據廠老板吳新建介紹,6月21日,事情發生當天他先後兩次撥打了110報警,但隨後幾天一直不見有動靜。
6月25日,吳新建和一名律師前往三門峽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派出所報案,該所案偵一中隊一名叫聶磊(音)的民警接待了他並做了記錄。隨後吳新建再次找聶磊詢問案件進展情況,被告知大隊長出差了,只有等隊長回來纔能辦理。
7月4日下午,記者和吳新建再次來到三門峽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派出所,案偵一中隊一穿便裝的男子稱辦案民警聶磊不在,讓吳新建第二天再去,當吳新建諮詢其聶磊電話時,該男子稱他不知道,只有小號,辦公室也無法聯系。當吳新建告訴他案件很重要希望幫忙聯系時,該男子稱再重要也得等辦案民警回來。
隨後,在告知領導辦公室後,該男子“?”的一聲將門關上。
隨後在馬姓副所長辦公室,聽明來意後,馬副所長拿起電話給辦案民警聶磊撥打了電話,很巧的是,不到兩分鍾,聶磊就趕到了馬副所長辦公室。
據辦案民警聶磊介紹,他去了解情況了,吳新建目前欠後村租金,村民不想租給他了,就拆了,希望吳新建去法院解決此事。隨後吳新建問其是否找後村村書記和村主任了解情況,聶磊說他沒有找這兩個人,而是找了村裡另外一個領導。
派出所接到報案已經一星期多了,派出所竟然還沒有找到主要當事人村書記和村主任了解情況! 7月5日早上,吳新建到派出所問辦案民警聶磊為什麼不去找村書記和村主任,聶磊稱他找不著,而當吳新建為其提供村書記和村主任電話時,聶磊直接說他不要,這讓吳新建感到非常莫名其妙。
律師:暴力拆遷違法
針對吳新建廠房被暴力拆遷一事,河北凌眾律師事務所李同建律師認為,吳新建與三門峽市開發區後川村的租賃合同是一個民事法律關系,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到期後吳建新有優先承租權。
李同建律師介紹,如果後川村想收回該土地,首先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該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吳建新騰清土地。吳建新的房屋屬於私有財產,村民或者村委會等任何人沒有權利強制拆除吳建新的廠房,強行拆除是一種違法行為。
如果在場的政府工作人員在沒有制止住的情況下也沒有報警,造成吳建新財產損失,是一種嚴重的瀆職行為,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村民強制拆除吳建新廠房以及哄搶財物的行為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和聚眾哄搶罪,派出所對此案件應該立案調查,其推諉、拖延的行為是不作為,嚴重的還可能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