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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衛華,1996年進入檢察院,先後在反瀆、反貪、民行等檢察部門工作。2007年,她被調到公訴科,五年時間,她成了該院公訴戰線上名符其實的“快槍手”,先後榮獲合肥市檢察機關先進個人、蜀山區“三八紅旗手”、“優秀公務員”等榮譽稱號。
稱她“快槍手”,是因爲自2009年以來,她每年辦案都在90件以上。對一些案情簡單、證據確鑿的案件,她平均不到一天時間審查一件。對一些適宜簡易程序的案件,基本上三四日內就能搞定。案件辦得快,還要有質量。爲了保證每一起案件都能“訴得出、辨得贏、判得了”,李衛華始終把辦案質量作爲公訴工作的生命線,堅持依法、秉公辦案的原則,對每起案件都認真細緻、反覆審閱案卷,從事實、證據、程序和適用法律等方面進行審覈,嚴把案件的事實關、法律關、證據關、量刑關,高質量、高效率地辦好每件公訴案件。幾年來,她辦理的案件做到了法定期限結案率100%,起訴準確率100%,判決準確率100%。
在辦理全省首例利用醫療進行詐騙案中,更是展示了她“快、穩、準、狠”的“快槍手”風采。這起引發社會、媒體關注的重大案件,涉及嫌疑人10名,受害人近4000名,卷宗厚厚15冊。李衛華儘管之前對案情有初步瞭解,但在審查卷宗時,她還是邊閱卷邊記錄,有時還畫出示意圖表。針對案件性質、嫌疑人犯罪證據和程序上的問題,她提出補充偵查意見一百多條,全部被公安機關採納。
按照要求,所有的案件材料必須輸入電腦,製成電子檔案。爲此,她和助手推遲下班時間,放棄午休,經過十多天的加班加點,從15本案卷中摘錄了24000字材料,輸進電腦。並且還擬出舉證提綱36頁,起訴書14頁7000餘字。
庭審中,面對10名被告人、12名辯護人,她正義凜然,鎮定自若,不時發問,步步緊逼,環環緊扣,不給被告以喘息的機會。爲達到震懾犯罪、教育羣衆的目的,她還從情、理、法三個方面深刻闡述了利用“誇大病情,無病說有病,小病說大病”進行詐騙的嚴重社會危害性,最後這10名被告人均被作有罪判決。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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