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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高健通訊員李斐斐)馬甸郵幣卡市場8名商戶,通過30多箇中間人,組成特大地下錢莊,近4年時間,串現5億多元。昨天,西城檢察院通報了這起大案的詳情。
2008年,中國人民銀行陸續接到多家商業銀行反洗錢部門的可疑交易監測報告,報告顯示:馬甸郵幣卡市場部分商戶有大量可疑交易行爲。警方偵查發現,馬甸郵幣卡市場攤主黃元傑、張少秋等人長期非法從事以支票或電匯方式兌換現金的業務,並收取手續費。
“需要串支票的人通過中間人,或自己找到我,把需要串的支票入到我的公戶,我拿現金給他們。”38歲的江西人黃元傑,十七八歲開始在老家做郵幣卡生意,10年前來京,在馬甸郵幣卡市場包了個攤位,主要經營電話卡批發和零售業務,每天的正常業務往來流水約七八百萬元。這麼一大筆現金怎麼才能“活”起來?這就需要中間人搭橋。
陳明才就是活躍在馬甸郵幣卡市場的“中間人”。
陳明才,北京人,已退休,屬於典型的熟悉行情、“有路子”的本地人。案發前,他專門介紹串現,並收取0.2%的“手續費”。“社會上存在着大量現金需求方,因各種原因,他們要規避銀行審覈。”陳明才舉例說,他有幾個大客戶,都是包工頭,爲逃避稅收,他們共串現5400餘萬元,給自己和黃元傑等人的“手續費”總共才50餘萬元,如果正常納稅的話,則得數百萬元。
隨着“中間人”數量增多,串現業務越來越大,黃元傑等8名商戶從單幹漸漸組成聯盟,被稱爲“莊主”。由於兌現支票需要對公賬戶結算,黃元傑等人便註冊公司,辦理了多個對公賬戶。到最後,生意實在太大了,黃元傑便以自己店裏多名夥計的名義成立了9家商貿公司,地址都是黃元傑在馬甸郵幣卡市場的攤位。
黃元傑交代,現金需求方通過中間人,把支票電匯或通過網銀轉賬方式入到自己的對公賬戶,自己給付現金的方式有兩種:一是扣除手續費後直接給現金;二是扣除手續費後採取網銀轉賬方式,從他的個人私戶裏把錢轉到對方提供的賬戶。黃元傑說,他按照0.3%到0.8%收取手續費,這筆收入甚至要好過正當生意。
自2008年至去年4月,這夥人爲世紀彩虹展覽展示有限公司、中旅體育旅行社有限公司等70餘家單位提供的1000餘張轉賬支票套取現金人民幣5億餘元。近日,檢方以非法經營罪對黃元傑等38人提起公訴。(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疑問
地下錢莊如何壯大起來
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李滿山認爲,銀行監管不到位是此類案件發生的重要原因。銀行監管部門對開設對公賬戶、中小型個體單位註冊及運營情況的監管不全面,不能及時發現可疑資金交易賬戶的活動情況。李滿山建議,銀行應進一步加強監管,規範運營,注重對支付結算業務的風險管理,尤其是對網銀轉賬的合法性審查。
另外,地下錢莊的非法提現、匯兌、借貸等行爲,擾亂了金融秩序,危害國家金融安全和經濟安全,但沒有實際受害人,所以缺乏線索來源。而且案發後,涉案企業多不配合,檢察官只能從嫌疑人的賬目裏倒着一條一條回查,給案件偵破帶來難度。
建議
加重對地下錢莊處罰
李滿山建議立法部門加大對地下錢莊的刑法處罰力度。目前,此類行爲只能以非法經營罪入罪,量刑相對較輕,不利於打擊犯罪和遏制此類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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