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報訊(記者王彩麗)爲落實公交行業工資集體合同的相關條款,讓公交職工真正受益,7月6日,市城建交通農林工會召開瀋陽市公交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推進會,明確要求各公交企業須在7月底前完成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來自全市14家公交企業的相關負責人蔘加了會議,市總工會副主席段陽出席並講話。
會議就企業如何開展集體協商、職代會籌備工作怎樣進行、集體合同簽訂需要走哪些程序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講解,同時要求各企業切實做好《瀋陽市公交行業工資集體合同》的公佈和宣傳工作,讓廣大公交職工瞭解合同的內容,理解集體合同簽訂的目的。
段陽在會上強調,開展公交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目的,是建立公交企業職工工資共決機制、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公交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要依法依規。公交企業不能將公交行業最低工資標準作爲標準,而要結合企業的自身特點,簽訂出高質量的公交企業工資集體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