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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上午,廣州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在試行期內,將採用“有償競拍+無償搖號”模式分配中小客車增量配額指標,增量配額在兩種分配模式中各佔一半。
《廣州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在有效期內全市中小客車增量配額爲12萬輛,按各佔50%的比例通過無償搖號和有價競拍方式分配指標。其中個人中小客車指標額度佔增量指標配額的88%,單位中小客車指標額度佔增量指標配額的12%。
細則中還規定,指標管理機構開始受理指標申請後,每月26號組織搖號,如遇非工作日則順延。個人申請增量指標每月搖號一次,單位申請增量指標每兩月搖號一次,搖號時間和地點將提前向社會發布。
廣州巿交委主仼冼偉雄表示,無償搖號體現社會公平,有償競拍可解決部分單位和個人的剛性需求。而競拍收入可專項用於發展公共交通事業,並表示歡迎廣大羣衆監督。
冼偉雄同時稱,還將對外地車進行一定範圍內的限行,以了避免出現在廣州購車外地上牌以規避政策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