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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交通擁堵已然成爲全世界各大城市都要面對的難題。終於,不堪擁堵重負的廣州繼上海、北京之後也推出中小客車限牌(限購)政策。讓人驚訝的是政策從出臺到執行的時間表——6月30日21時政策發佈,7月1日零時起執行,可謂罕見的“雷厲風行”。6月30日晚,廣州的汽車市場也在一剎那炸開了鍋,媒體的質疑,經銷商的快速反應,消費者的連夜搶購……上演了一段絕版的瘋狂3小時。
而就在3個半月之前的3月15日,《廣州日報》還報道了廣州市市長陳建華的表態——“目前,廣州市還沒有出臺限行限購汽車的方案”。但一項影響全市民生的重大政策,絕不可能是“拍腦門子”決策。從醞釀,到遞交、審批、出臺、實施……三個月的時間足以保證政策出臺的審慎和論證的充分。而這次減少政策出臺至執行的時間,也是爲了壓縮空當內機動車數量增長的幅度,以實現限購的最終目的。
面對主要由中小客車大量增長而導致的交通壓力,尤其在千萬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似乎還難以找到比限購限行更實用、更直接,且同時有益於城市環境改善的方法。這種限購方式雖然難以治本,卻是治標的良策——以廣州爲例,2011年廣州中小客車上牌數22萬輛,如果這個數字控制在7月1日實施的12萬輛配額上,試行一年期間至少會減少本應該出現在廣州馬路上的汽車10萬輛。這對於減緩廣州機動車增長,控制廣州路況的持續惡化,減少PM2.5的排放都將起到好的作用。而上海自1994年就已開始實施車輛總量控制,到2011年汽車擁有量僅約195萬輛,汽車千人擁有量(83輛)僅爲北京(234輛)的35%。因此,單就限購政策本身來說,確實也得到了大多市民的認同與歡迎,畢竟交通環境和城市生態環境的改善已成爲一種普遍的民生訴求。
至於政策執行的時間問題,早執行和晚執行各有利弊。政策出臺後快速執行能夠讓突擊買車的人數儘可能減少,實現限購政策的最佳效果;但同時自然讓許多原計劃買車的人措手不及,甚至錯失購車的機會。政策出臺後給出一定緩衝期雖然滿足了許多近期意向購車者的需求,卻容易給市場帶來跨度更長的不穩定因素,在這個階段,購車數量可能出現井噴式的增長,限購政策的效果便可能打了折扣。如此,也不難理解政府部門採取突然出臺、儘早執行的初衷——雖然可能給一些市民造成不便,但更要保證限購政策的主要目的,即有效控制機動車數量增長。
此外,我們也欣喜地看到,這紙“廣州市實施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通告”還提到將各類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不分所有制性質)與普通市民一視同仁,“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車配置指標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申請辦理指標證明文件”,而沒有讓公車脫離約束範圍之內。
儘管如此,人們依然希望政策的出臺能夠兼顧政策的效果和操作的人性化。首先,在政策行將出臺的情況下,不能爲照顧某些廠商的利益或其他考慮,而言之鑿鑿地否認限購令出臺的可能;反而應該適當向社會滲透相關的信息,這種信息能夠給社會心理提供一種柔化劑的功效,使人們心裏有所準備,才能在政策真正施行時不慌不亂,避免產生更多的誤解和質疑。其次,既然政策已經在此前開始醞釀,於6月30日“有備而來”,就應該提前準備好更完備的附加條款和實施細則,同樣儘快出臺。而不是如政策提到的“將於近期制定並頒佈”相關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因爲有的時候,更具體和富有操作性的辦法和細則才恰恰是最影響老百姓行爲的“條框”,也是市民最關心的內容。
此外,從長遠來看限購對於緩解交通擁堵,畢竟只是治標不治本的辦法,或者說是實現道路暢通的過渡辦法。想要真使道路暢通,還需要政府加大對公共交通的建設力度,不斷完善城市路網和泊車場所的建設,真正使乘坐公共交通的人們享受到私家車無法比擬的快捷、安全,讓人們沒有汽車也能感受到舒適和尊嚴,那時,或許小汽車只是家中用於週末休閒時光的交通工具,或許家庭並不一定需要小汽車,或許人們都能以低碳生活感到快樂……而彼時,城市路面纔有望一路通暢!
本報評論員金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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