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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住房保障標準近年變化
保障項目名稱 2010年5月份之前的標準水平 2010年5月至2012年6月的標準水平 2012年6月5日之後的標準水平 新的標準水平(2012年6月5日之後)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年收入認定標準 6000元以下 8700元以下 12000元以下 12000元以下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住房面積認定標準 10平方米以下 15平方米以下 15平方米以下 15平方米以下
廉租住房保障面積 1-2人戶 30平方米 1人戶25平方米 1人戶25平方米
2人戶35平方米 2人戶35平方米
3人戶 40平方米 45平方米 45平方米
4人戶 50平方米 50平方米
城市低保家庭租金補貼 4.5元每月每平方米 5元每月每平方米 6元每月每平方米 6元每月每平方米
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金補貼 3元每月每平方米 4元每月每平方米 5元每月每平方米 5元每月每平方米
本報聊城7月9日訊(記者謝曉麗通訊員張迪魏傳震) 9日,記者從聊城市住建委瞭解到,聊城市城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收入認定標準由以前的8700元以下提高到12000元以下。同時,城市低保家庭租金補貼和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金補貼標準也相應提高。
據介紹,爲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提高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保障標準,經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制訂了市城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收入標準、住房困難標準;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和租金補貼標準。各標準是根據聊城市城區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水平、住房價格水平、市場平均租金、財政承受能力和保障對象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的。
具體來說,新標準將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年收入認定標準調整至1200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積要在15平方米以下。廉租住房保障面積,1人戶爲25平方米,2人戶爲35平方米,3人戶爲45平方米,4人戶爲50平方米。城市低保住房困難家庭租金補貼爲每月每平方米6元,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金補貼爲每月每平方米5元。
據瞭解,之前聊城執行的住房保障標準是2010年制定的,本次調整與上次相比有3項變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年收入認定標準,由原來的8700元以下提高至12000元以下;城市低保家庭租金補貼標準,由原來的5元每月每平方米提高到6元每月每平米;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補貼標準,也由原來的4元每月每平方米提高到了5元每月每平方米。
新的住房保障標準從6月5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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