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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操縱證券市場·發佈虛假薦股信息
□非常案件
本報記者郭毅張衝
2010年8月,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一大隊大隊長李德君突然開始不上班了,把自己關在家裏研究股票、金融、IP碼等相關知識。
不務正業、神神祕祕——同事間衆說紛紜。但在隨後的一年中,這些說法不攻自破。
2011年,在李德君的帶領下,經偵一大隊全體11名警員一舉破獲了公安部重點督辦、全黑龍江省首例操縱證券市場案。
今年6月18日,在掌握大量的證據下,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進行依法判決:判處被告人熊黎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被告人黃峻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100萬元:被告人龔小威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被告人李德懿犯操縱證劵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被告人徐凌波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19個神祕股票賬戶
2009年4月,中國證監會稽查總隊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在2009年1月至4月間,有19個自然人賬戶在每天15時股市停盤前,統一購買一隻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股票。當日傍晚,一些老股民格外關注的投資理財網絡媒體就會出現關於這隻股票的“薦股消息”,次日一早的金融類報紙也會發布關於這隻股票的“薦股信息”,股民們理所當然地根據“專家”分析出來的薦股意見,一窩蜂地開始購買該只普通股票,股價迅速被拉高。
可就在很多股民瘋搶這隻股票的時候,那19個來自不同城市的賬戶突然統一將前一日購買的這些普通股票拋出。
因爲難於取證,又很難找出蹊蹺的端倪,公安部將該案列爲重點督辦案件,並交由黑龍江省警方進行偵辦。
“我一塊錢股票都沒買過,這案子從哪兒下手我都不知道。”2010年8月,剛剛接手此案的哈爾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一大隊大隊長李德君和隊員們都有些摸不着頭緒。爲人較真的李德君隊長把自己一個人關在家中開始惡補股票知識,並帶領着隊員們邊學習邊辦案。
很快,警方發現這19個來自不同省市的個人賬戶與哈爾濱大富投資、哈爾濱新思路投資公司發佈的薦股文章高度關聯,均在薦股前集中買入、薦股後集中賣出,具備明顯的“搶帽子”特徵,操縱股市交易。
李德君說:“這夥人就是用‘短平快’的手段進行交易,每一隻股票在這19個賬戶裏停留絕對不會超過兩天,無論股價是否會繼續拉高,都會在兩天內統一拋出。”
但如何確認這19個賬戶之間有關聯呢?案件調查一時陷入僵局。
警方找到發佈“薦股信息”的網站、報紙等媒體,得知發佈涉案股票相關聯的股評信息都來自同一個郵箱,郵箱的主人是一個“80後”小夥,叫龔小威。警方同時發現,19個股票賬戶在一次交易中使用的是同一個IP地址,也就是說,19個賬戶被同一人控制,且這一IP地址又與龔小威給媒體發佈薦股信息的IP地址相同。
2011年5月31日,警方在武漢將龔小威抓獲。
自編“公安問答30條”
審訊中,龔小威供出幕後主要指使人——熊黎和黃峻。經專案組報請,熊黎、黃峻被列爲公安部B級督捕在逃人員,在高壓態勢下,熊黎、黃峻於2011年9月19日、23日投案。隨後,警方又將哈爾濱大富公司總經理李德懿、大富公司財務總監徐凌波及本案操盤手王銳等嫌疑人捕獲。
至此,本案主要嫌疑人全部落網:1號主要嫌疑人熊黎,女,1970年生,武漢人,職業炒股者;2號主要嫌疑人黃峻,男,1973年生,17年以上證券從業經驗,哈爾濱大富公司證券分析師;3號嫌疑人李德懿,男,1981年生,哈爾濱大富公司總經理;4號嫌疑人龔小威,男,26歲,負責薦股資料收集和向有關媒體發佈薦股文章;5號嫌疑人徐凌波,女,48歲,哈爾濱大富公司財務總監;6號嫌疑人王銳,女,28歲,武漢江漢大學商學院畢業,本案操盤手。
李德君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這起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都是在股市上混跡多年,且均是高智商、高學歷,具有相當強的逃避打擊意識。黃峻曾指導手下,如果突然被警方抓獲該如何回答詢問,比如“我自己開的戶;老百姓不允許炒股嗎?我與其他股民不認識”等。除此之外,黃峻還自己編寫了“公安問答30條”發給19名開戶人學習。
因爲具體辦事的龔小威是“80後”,擔心遇到民警詢問“扛不住事兒”,熊黎和黃峻還親自組織了一次模擬演練,僱傭了兩名壯漢僞裝成公安民警,將龔小威帶到一間出租屋內反覆進行詢問,龔小威始終堅持沒有坦白交代,最後得到了黃峻的稱讚。
這樣一來,雖然熊黎和黃峻相繼投案,但卻拒不交代各自操縱證券市場的犯罪事實,警方再次出現了兩個月“零口供”的尷尬境地。
此時,專案組只能加大外圍調查力度,終於獲取了熊黎與大富公司簽訂的書面協議、匯款憑證等重要書證。協議書記載了大富公司(甲方)和熊黎(乙方)約定,乙方以甲方名義在國內媒體刊登研究成果和證券分析文章,期限兩年,乙方每年付給甲方40萬元;乙方向雙方認可的湘財證券哈爾濱營業部存入100萬元作爲風險抵押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證券投資諮詢資格被終止,甲方有權沒收該抵押金,湘財證券哈爾濱營業部做監管人,同時還約定了保密條款等內容。
兩年來,熊黎按期向大富公司匯款支付費用,並在證監會調查後,將抵押的100萬元轉給了大富公司,以補償其損失。這幾份書證上均有熊黎和李德懿的簽名,是認定二人合謀操縱證券市場的有力證據。
此外,警方又在二人辦公的營業部獲取了熊黎、黃峻等人的電腦。證據面前,熊黎終於低下了頭,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和犯罪經過。
相約賺到1億就收手
2007年6月,武漢一證券顧問公司因操縱證券市場被證監會查處,該公司的分析師紛紛另謀出路,其中,就包括熊黎的鄰居黃峻。黃峻這次“落難”引起了熊黎的關注,她找到黃峻,誠懇地表示想讓黃峻給自己當“軍師”,共同在股市上演繹賺錢“神話”。兩人一拍即合,並相約賺到1億元就收手。
此後,熊黎開始招兵買馬、擴充實力,並結識了哈爾濱大富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德懿。2007年10月31日,熊黎專程到哈爾濱與李德懿簽訂“合作協議”,還把黃峻的證券分析師資格掛在了大富公司。2009年1月,熊黎聽從黃峻的建議,在全國13個地市分別找了19個與自己不相干的人在19個證券公司開立滬、深股票賬戶,並僱用了龔小威、王銳、伍春華等幾名操盤手,採取分散買進、集中賣出的交易手法,用共計100萬元的本金,在武漢、長沙、廣州等地的證券公司實施更爲狡猾隱蔽的“搶帽子”操縱證券市場行爲——
龔小威負責收集上市公司有關股票信息和資料,黃峻撰寫薦股文章,經熊黎認可後決定上哪隻股票並親自操盤和指令王銳等操盤手買進。股票買入當天的15時後(股市停盤),由龔小威以大富或新思路公司名義,用註冊的郵箱給頂點、東方財富、和訊、上海證券報等網站發佈該股票的薦股文章,同時在電視媒體發佈薦股消息。爲提升形象,黃峻還經常上電視播講。第二天,這隻股票拉高後,熊黎本人或操盤手在武漢、廣州下單全部賣出。
截至案發,哈爾濱大富投資、新思路投資公司於2009年1月14日至4月10日,利用頂點財經網、上海證券報等媒體發佈個股推薦文章285篇,對99只股票進行了107次推薦。熊黎操控的19個個人股票賬戶對上述99只股票中的61只實施了67次“薦股前集中買入、薦股後集中賣出”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爲,累計買入金額10.16億餘元,賣出10.47億餘元。其中54次盈利,獲利2831萬餘元,13次虧損,虧損額388萬餘元,累計淨獲利2443萬餘元。
-案意點擊
“搶帽子”,是指證券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買賣或者持有相關證券,並對該證券或其發行人、上市公司公開薦股,通過薦股效應產生的市場波動取得經濟利益的行爲。在證券市場“先行買入、後向公衆推薦、再賣出”,無異於期貨市場“搶帽子”的投機方式,是被法律所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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