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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日前通報:北京首起特大非法經營地下錢莊案被提起公訴。公訴機關認定,2009年至2011年4月期間,黃凱等地下錢莊“莊主”,通過爲世紀彩虹展覽展示有限公司、中旅體育旅行社有限公司等70餘家單位提供1000餘張轉賬支票,或以電匯的方式,非法套取現金5億餘元。
從導遊拿回扣到包工頭逃避勞務費用稅收,原來似乎與普通百姓距離遙遠的地下錢莊,已經悄然來到人們身旁。而地下錢莊的“規模化、專業化”操作更令人觸目驚心。
隱匿於郵幣卡市場中的非法交易
位於北京市北三環馬甸橋附近的馬甸郵幣卡市場是亞洲最大的集郵票品交易市場。2008年前後,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反洗錢部門陸續接到北京市各商業銀行反洗錢部門的可疑交易監測報告,報告顯示:北京馬甸郵幣卡市場中部分商戶有大量可疑交易行爲。
38歲的犯罪嫌疑人黃凱涉案金額高達約2.02億元,案發前,他主要在馬甸郵幣卡市場經營電話卡批發和零售業務,他的攤位每天正常業務往來流水(現金或支票)爲700萬至800萬元,每個月有幾億元的流水,攤位每天至少有100萬至200萬元的現金存放。而在馬甸郵幣卡市場,像黃凱這樣手中存有大量現金的商戶並不少見,部分商戶開始動起了給人“串現金”的主意。
黃凱交代:“需要‘串支票’的人通過中間人或自己找到我,把支票入到我的公戶,我直接拿現金給他們。”在此案中,黃凱按照0.3‰-0.8‰收取手續費,也就是1萬元收取3元到8元。而黃凱每賣出一張100元的電話卡,利潤不過2分錢。這樣“串現金”的收入很多時候都好過電話卡生意。這樣,馬甸郵幣卡的多家商戶先後加入地下錢莊“莊主”的行列。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說,在實體經濟越來越難做的情況下,一些現金流相對充裕但利潤低下的行業,可能產生滋生地下錢莊的環境,而部分提現、匯兌業務相對於民間融資來講風險較小,因此更成爲此類地下錢莊問題的“高發地帶”。
漂白灰色收入與幫助避稅成地下錢莊“主營業務”
記者瞭解到,導遊、建築等行業中一些提取現金用途並不完全合理合法的單位和個人,都是黃凱等“莊主”們的常客。
2009年7月至2011年2月,導遊王某多次帶外國旅遊團去東城區一家藥店買藥,爲答謝王某,這家藥店以空頭支票形式付給王某諮詢費5萬餘元,王某均通過中間人在黃凱處將支票變現。
辦案人員介紹,許多導遊帶團過程中帶遊客參加購物項目,並從商家那裏收取回扣,這已經是公開的“祕密”。然而商家不能直接給導遊現金,只能開出支票,導遊往往會通過“串現金”將支票兌現。
除了旅遊行業,幫助規避納稅則成爲地下錢莊的又一業務。2009年7月至2011年4月,安徽和縣某建築安裝勞務公司爲規避納稅,將工人工資以轉賬支票方式支付給包工頭。其中一名包工頭聯繫到中間人,在黃凱處“串現”後給工人發放工資,而正常情況下只有在公司交納相應稅費後,銀行纔會進行私戶轉賬或支付現金。據介紹,十幾名包工頭共在黃凱處“串現”5400餘萬元。
在“串現金”的過程中,陳建春等“中間人”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提前退休的陳建春屬於典型的熟悉行情、“有路子”的本地人。案發前,他專職從事民間“串現”介紹,並以2‰收取手續費從中獲利。截至案發,陳建春共經手292張支票、8次電匯、1次網銀串現行爲,涉案金額高達1.2億元。辦案人員介紹,在此次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42名犯罪嫌疑人中,像陳建春這樣的“中間人”多達34人。
新型地下錢莊隱祕難查亟待加強監管
不同於以“空殼公司”形式來運作的地下錢莊,盤踞在馬甸郵幣卡市場的這些地下錢莊,大部分有實體單位作爲依託,資金流量巨大,現金流轉較爲隱蔽。
辦案人員介紹,爲方便業務開展,黃凱陸續用店裏夥計的名義註冊成立了公司、商貿中心等9家單位,而這9家單位的辦公地址其實都是黃凱在馬甸郵幣卡市場的攤位。同時,爲避免跨行轉賬的相對滯後與麻煩,他在自己所實際控制的每家單位名下,都辦理了多家銀行的對公賬戶。
西城區檢察院案件承辦人李滿山分析,“串現金”的危害極大。從微觀層面看,單位公戶中的資金繞開銀行,換成了現金或進入私人賬戶,將直接導致銀行無法監控該筆資金的流向,給違法犯罪者創造便利條件。從宏觀經濟層面看,大量現金遊離於銀行系統之外流動,會加大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嚴重時甚至可能導致國家對整體經濟形勢的判斷產生偏差。
據記者瞭解,目前,很多中小型股份制商業銀行爲吸引存款,紛紛推出網銀轉賬手續費優惠政策,一些銀行甚至推出零手續費政策,地下錢莊通過鑽這個空子轉移資金。對此,專家建議銀行和相關監管部門應進一步注重對支付結算業務的風險管理,尤其是對網銀轉賬的合法性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