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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發言人劉爲民10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美國和日本在二戰後拿中國領土釣魚島私相授受是非法和無效的。
有記者問,據日本媒體報道,美國國務院高官9日稱,釣魚島於1972年作爲沖繩縣的一部分被美方歸還日本,並一直處於日方行政控制下,所以是美日安保條約第5條的適用對象。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劉爲民說,中方注意到有關報道,對此表示嚴重關切和堅決反對。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固有領土,中國對此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
他說,美日安保條約是冷戰時期的產物,是日美之間的雙邊安排,不應損害包括中國在內的第三方的利益。中國希望有關國家多做有助於地區和平與穩定的事情。
另有報道稱,在日本的外國人自9日起必須申請新的“在留卡”,該卡“國籍等”一欄更改爲“國籍·地區”,在日本居住的臺灣地區人員可在該欄登記爲“臺灣”。
劉爲民對此表示,中國要求日本繼續恪守中日聯合聲明相關原則,慎重妥善處理涉臺問題。
給日本右翼政客補點歷史常識
關於釣魚島問題,很有必要爲日本的右翼政客補一點歷史常識。
釣魚島列島位於中國東海大陸架的東部邊緣,在地質結構上是附屬於中國臺灣的大陸性島嶼。自古以來,中國臺灣、福建等省漁民一直到島上從事捕魚、採藥等生產活動。
自明朝初年起,釣魚島列島就屬於中國版圖。永樂年間(公元1403至1424年)出版的《順風相送》一書就有關於釣魚島列島的記載,這比日本聲稱的琉球人古賀辰四郎1884年“發現”釣魚島要早400多年。明朝政府將其作爲海上防區確立了統治權,明以後中國許多文獻對這些島嶼都有記載。在日本1783年和1785年出版的標有琉球王國疆界的地圖上,釣魚島列島屬於中國。
日本覬覦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始自19世紀80年代,但在1894年甲午海戰爆發前,日本政府沒有對中國擁有釣魚島列島主權提出過異議。1895年1月14日,日本趁甲午海戰大勝之機,竊取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4月,清政府被迫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把臺灣全島及其所有附屬各島嶼和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1900年,日本開始改稱釣魚島列島爲“尖閣羣島”。
已故日本著名史家井上清1972年出版《‘尖閣列島’——釣魚島列島的歷史解析》一書,列舉詳盡的中日史料指出:“所謂的‘尖閣列島’中的任何一個島嶼從未歸琉球領屬,而是自古以來就歸中國領屬……‘尖閣列島’——正確地說應稱爲釣魚島列島,是日本通過甲午戰爭從中國竊取的。日本無條件接受《波茨坦公告》而投降後,本應根據公告中的領土條款把這些島嶼歸還給中國。”
中國政府歷來反對日本竊取釣魚島等島嶼的圖謀。二戰後,日本被美國佔領。美國片面宣佈對釣魚島等島嶼擁有所謂“施政權”,中國政府歷來認爲其非法。1971年,美日在簽訂歸還衝繩協定時私相授受,把釣魚島等島嶼劃入歸還區域。美日踐踏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非法行徑遭到中國政府強烈抗議,並引發世界各地華人保衛釣魚島運動的浪潮。
史實如山,鐵證如山。無論從歷史歸屬還是法理依據來看,中國對釣魚島列島都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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