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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鄭旭森報道:《廣州市萬畝果園保護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2012年廣州市地方性法規制定計劃的正式項目。昨天,廣州市法制辦將《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根據《草案》規定,廣州市將對萬畝果園保護區內的基本農田進行永久保護。
《草案》明確指出,禁止縮小萬畝果園保護區的面積,禁止將保護區內的農用地轉爲建設用地。廣州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相關規定,對萬畝果園保護區內的基本農田進行永久保護。萬畝果園保護區內只能建設用於遊覽、休憩、環境資源保護的道路、設施以及農用道路、設施,建築面積不得超過萬畝果園保護區總面積的百分之五,禁止建設其他各種項目。保護區內的農用地上禁止進行非農建設,基本農田上禁止建設任何項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萬畝果園保護區內抽取地下水和地表水,但因環境保護、搶險、救災等情況確實需要的除外。
據瞭解,萬畝果園首期景區將於今年10月1日開放,對於開放後的遊覽線路,《條例》也有相關規定:萬畝果園保護區參觀遊覽項目和線路的確定應當徵求專家意見和聽取公衆意見。
意見反饋途徑
(7月10日至7月25日):
●登錄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http://www.gzlo.gov.cn),通過“立法徵求意見”欄目提交;
●郵寄至廣州市府前路1號4號樓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處(郵政編碼:510032); ●傳真號碼:83123286;
●電子郵箱:gzlfgc@126.com。
鄭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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