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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深圳市城管局公佈了全市市容環境綜合考覈方案,記者注意到,備受關注的涉及流浪乞討人員的條例已被修改,和廣受爭議的初稿相比,此次方案大大簡化,重點強調救助和勸導。
據城管部門相關人士介紹,深圳城管部門是流浪乞討人員聯合救助小組掛靠單位,深圳不會禁止和驅趕真正有困難的流浪乞討人員,而是重點在聯合救助小組部門工作中的不作爲表現進行扣分。
流浪乞討考覈一項一筆帶過
7月2日,南方日報《“街頭有人乞討,城管會被扣分”合理嗎?》披露了深圳市容環境綜合考覈初步方案。該方案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納入市容秩序考覈項目,其規定,流浪乞討、露宿人員出現在主幹道(嚴管路)、次幹道(重要路段)和其他城市道路(控制路段),分別給予2分/人、1分/人和0.5分/人的扣分。
記者當時調查獲悉,該方案本計劃上週在全市推行,一些區,比如羅湖,已根據該考覈標準制定了符合本區各街道的考覈方案,其關於流浪乞討人員管理項目中的扣分內容未變。
本報報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之後,原定市容環境綜合考覈方案公佈方案的時間推遲。7月5日,深圳城管科學研究所所長鬍振華迴應稱,行乞自由任何人都無權干涉,但行乞行爲應該受到規範。他表示,已經發布的指標,僅僅是內部考覈辦法,實施後還會不斷完善。
昨日該方案正式對外公佈。但和以往引起廣泛爭議的內容相比,昨日確定的方案對於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方面的內容相對籠統模糊,其考覈內容縮減爲寥寥一句:“未及時勸導救助,將按1分/人次扣分”。
此次規定將市容秩序暗檢方案的考覈項目修改爲必檢項目和隨機項目,流浪乞討救助只是市容秩序暗檢方案中的隨機項目之一。每個子項對應設有權重分,單項扣分不得超過權重分上限,流浪乞討救助是10分。
不定時暗查每季度公佈結果
“我們的工作方法應當調整,我們歡迎把城管工作置放於公共監督之下。”胡振華介紹,南方日報報道引起了城管部門關注,該單位認真研究了這份方案,對流浪乞討人員考覈項目進行了重點修改。他介紹,市容秩序暗檢考覈領導小組每季度組織對全市各街道辦事處開展2次暗檢,以後每季度會向媒體公佈,將特意向南方日報公佈考覈打分結果。
胡振華解釋,目前對流浪乞討人員的工作方式,城管大致分爲三類,一是確實有經濟困難、身體殘疾者,應竭力救助;職業乞討者,不能強行乞討、干擾公共秩序,城管會告知、勸導;第三類是有組織的行乞團伙,城管則會與公安等部門合作依法打擊。
“流浪乞討救助工作也不是城管一家子的事。”胡振華介紹,此次出臺的方案以街道爲主體,涉及城管、民政、衛生、公安等各個部門。他介紹,這是政府首次以量化管理模式來考覈行政部門運作效果,減少“懶政、庸政”。
遵紀守法乞討考覈不會扣分
此次出臺的方案中涉及流浪乞討人員只有一句話,會不會讓基層執法人員感覺不太清晰?
對此,胡振華介紹,城管部門按照法律,只能及時勸導,考覈人員也只能不定時暗地抽查,“考覈人員碰到(城管沒有勸導流浪乞討人員)就扣分,沒碰到就不扣分了。”
“深圳不會禁止和驅趕真正有困難的乞丐行乞,而是針對相關部門不作爲進行扣分。”城管局監察支隊張副支隊長介紹,之前部分人理解有誤,這次考覈是對流浪乞討人員所進行的救助勸導工作的考覈,這一工作由公安、民政、城管等組成聯合救助小組執行,該小組掛靠在城管局。
在日後具體考覈中,考覈人員如果在影響交通正常秩序的路面發現流浪乞討人員,會先告知街道辦及時救助,然後根據街道辦聯合救助小組的工作表現,酌情扣分。
“救助小組應勸導流浪乞討人員離開人行道或車道,問其願不願意接受救助,如果他們不願意,就告知他們不得影響交通和他人。假如這些告知勸導救助工作沒做,就被扣分。而對於遵法守紀的流浪乞討人員,沒有勸導也不扣分。”張副支隊長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