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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句古話叫“家醜不可外揚”。其本意是說家庭、個人的私事或不光彩的事不與外人講,就保護隱私權而言不無道理。隨着時代的進步,將“家醜”引申到缺陷、不足、挫折及教訓等;“家”的外延也涵蓋了事業單位、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揚”也成爲了一種表達誠信、自律、接受監督的姿態和勇氣,於是乎社會上、組織內把倡導“家醜外揚”作爲提高工作水平的一個重要標準。
然而,醜畢竟不是俊,揚醜總不及誇俊心裏舒服。我這個人屬於“敞開心扉”的那種,開生活會、寫思想總結、學習收穫時,總喜歡對己亮醜揭短,毫不留情。
古往今來內外有別。黨報黨刊編有“內參”——《內部情況》;區委也編髮“內參”——《信息專報》。內容有大事通報、社會動態等,專供市、區領導批閱。於是我便常常不辭辛苦去“獻醜”。在區委幹宣傳這些年爲《天津日報》寫內參40餘篇,採用36篇,其中26篇是“家醜內揚”的。我還爲區委寫了不少信息快報和信息專版。由於工作是搞新聞報道,接觸人多面廣,令我大長見識。這些內參不單單是暴露問題,我也力求提出見解、對策。如1983年春節前,我隨區政府財貿辦公室檢查節日市場供應時發現,一些商業職工“蘿蔔快了不洗泥”,不講職業道德,使便民服務措施不落實,於是連夜給《天津日報》寫了題爲“節日商品供應中要重視職工職業道德教育”的內參,引起了廣泛關注。區財貿系統進行了整改。《市場報》獲此信息還專門給我寫了信,指出問題的及時性、普遍性,並找我深入採訪,發了專報。這幾年我向黨報反映了“商業體制改革中的幾個政策性問題有待解決”、“街辦企業黨的力量薄弱應予重視”、“發展市場值得注意的4個問題”、“財貿企業經營承包不願招青工,基層團組織在萎縮”、“體音美教師缺編嚴重”等等,都“參”到了“點”上,很多問題都得到了及時整改。
就像任何事物都有兩重性,有欣慰就有辛酸。儘管我從不尖刻地單純去揭醜,儘管措辭總是避開尖銳,力求輕聲細語,可“揚醜”總是讓人心裏不舒服,甚至有人還挖苦諷刺我,是不是缺錢花了撈點稿費。對此我平靜坦然。我堅信稿件素材來路準確,有事實依據。領導也深信我的人格、作風,從不認爲我寫內參是“捅婁子”、“惹是非”。這使我很受感動,更加謹慎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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