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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己奉公、公正廉潔、取信於民,不僅事關個人的政治前途,更事關一個執政黨、一個政權執政地位的安危。檢察機關作爲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通過行使自偵、批捕、公訴以及法律監督等職權,履行打擊犯罪、懲治腐敗、訴訟監督等職責,保障法律的統一實施。檢察工作的特殊性和檢察職業的特點,對檢察人員的職業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清廉更是檢察官踐行忠誠和公正的保障,是檢察官職業道德重要內容。檢察工作人員清正廉潔、秉公執法,不僅是檢察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保證和前提,而且事關國家的長治久安和社會的和諧穩定。
當前形勢下,檢察工作的整體現狀是好的,檢察機關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爲指導,集中精力,突出重點,從嚴治檢,公正廉潔和愛崗敬業是當前檢察工作和檢察隊伍的主旋律。但同時我們還要清醒的認識到,由於環境的變化和各種誘惑性因素的增多,在個別檢察機關和檢察工作人員的身上還存在着與整體良好氛圍不相和諧的現象,突出的表現在隊伍執法思想、執法觀念、執法行爲和執法作風等方面,檢察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現象也有發生。
檢察工作人員手中的權力大,行使得當會造福社會,行使不當就可能變成謀取私利的兇器。檢察工作涉及到社會方方面面,接觸形形色色的人羣,觸及許多普通羣衆難以接近的事件。檢察工作帶有一定的涉密性,加大了暗箱操作的空間,同時也加深了普通羣衆對檢察工作的誤解。敏感的工作崗位、複雜的工作環境、特殊的工作對象,對檢察人員的職業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檢察官的周圍時時刻刻都有無數雙眼睛在注視着,這中間有監督、有懷疑,也不乏不懷好意。身處其中,檢察官每時每刻都面臨着嚴峻的考驗。可以說,檢察工作既是容易滋生腐敗的溫牀,也是冶煉真金的熔爐。成爲一名檢察官不容易,離不開國家的大力培養和個人的勤奮努力。但毀掉一名檢察官卻只在一念之間,不僅個人、家庭痛苦,更敗壞了社會風氣,損害了檢察事業,讓人民羣衆痛心。
可以說,某些現象的存在既與周圍環境的影響、不良文化、不良觀念的入侵有關,同時個別檢察幹警忽視對自身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和培養,相關制約監督機制不到位則是造成上述現象的根本原因。新時期加強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提升檢察機關紀檢監察工作水平,應當努力從以下幾點做出改進:
一、端正思想,樹立正確的業績觀、價值觀、執法觀
黨員和幹部在實際工作當中要圍繞科學發展觀,努力使各項工作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決改進不合理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風,腳踏實地,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克服一切與科學發展觀不相適應的現象,建立針對黨員幹部科學、合理的考覈體系,一切工作以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爲出發點。
廣大檢察幹警應當正確處理敬業奉獻與物質待遇及職級晉升的關係,要樹立職業榮譽感,在伸張正義之中實現自我價值的回報,把精力專注於事業上的追求,杜絕將市場的“等價有償”帶到日常執法活動中。要加強職業道德教育,用“忠誠、公正、清廉、嚴明”的檢察職業道德引領風尚,牢固樹立“以人爲本、執法爲民”的理念,將職業道德提升到文化層面,成爲刑檢人員深層次的精神追求和行爲準則,構築共同價值體系。
積極倡導“理性、平和、文明、規範”的執法觀念,堅持客觀中立的立場,強化證據的合法性證明,依法排除非法證據,真正做到不枉不縱,不錯不漏。牢固樹立凡是事實不清的不能定案,凡是證據不足的不能起訴的觀念,堅持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並重。
二、加強教育培訓工作
可以說,相當一部分黨員幹部作風問題的出現緣於放鬆學習。放鬆學習的後果一方面造成部分黨員幹部知識儲備不夠,思想落後,理論與實踐脫節,自身的綜合素質難以勝任本職工作,另一方面造成部分黨員幹部忽視對自己人身觀、價值觀、世界觀的改造,在關鍵問題上政治態度和政治立場不夠堅定,思想混亂。
教育培訓工作分爲業務培訓和政治教育,但根本還在於政治教育,這關係到黨員幹部的人生目標和工作態度、思想作風和政治作風。開展政治教育培訓活動一是要加強針對性,根據當前黨員幹部隊伍作風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突出矛盾及時擬定培訓內容、制定培訓計劃,並且加強督促和考覈工作,避免培訓工作流於形式;二是培訓工作要形成常態機制,切忌三天打漁兩天曬網,要使黨員幹部常懷警戒之心,時刻自警、自省,改進作風,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三是加強對領導幹部和執法辦案關鍵崗位和一線辦案人員的教育工作,根據執法辦案實踐中突出存在的問題,找準關鍵環節和關鍵點,強化突出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強化監督檢查機制
黨風建設一方面是個人思想覺悟和努力程度問題,同時也與外部制約有很大聯繫。強化監督檢查首先要形成完善的內部和外部監督制度。要形成包括上級監督、下級監督、專門機關監督、輿論監督等多種監督方式在內的監督機制,完善控告、申訴、舉報制度,讓黨員幹部時刻處在權力制約當中,防止權力腐敗產生;二是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具體個人。一方面對作風方面出現問題的黨員幹部給予紀律上的處罰,觸犯刑法的,還要移送相關司法機關處理,另一方面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管人員的責任,做到誰主管誰負責,強化責任追究;三是強化對領導幹部作風的監督。領導幹部作風的建設具有主體性特點,對普通黨員和一般幹部作風建設有示範作用。要標本兼治、注重預防,將監督前移,同時注意加強對領導幹部八小時外的生活的監督,通過多種手段使領導幹部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和作風。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檢察職業道德建設,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國家和法律,加強黨同人民羣衆之間的血肉聯繫,增強服務人民羣衆的本領和水平,唯有這樣,才能得到最廣大人民羣衆的擁護,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基礎纔會鞏固,社會公平正義、法律的權威和尊嚴才能實現。
(作者系東麗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幹部)
-王秀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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