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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妻子杜某患上尿毒癥,這讓下崗已10多年的丈夫廖某生活負擔陡然加重。在透析治療近半年後,廖某找人刻了醫院的收費章,在收費單據上蓋假章後交給醫院,為妻子進行免費透析治療。4年間,廖某以此方式騙取醫院治療費17萬餘元。11日上午,廖某因詐騙罪在北京東城法院受審,他向法官求情,希望能寬限時間讓他賣房退贓。檢方向法院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3到10年。
1
[案發]醫院審核發現異常
去年9月,衛生部北京醫院(下稱北京醫院)重申,要求嚴格核實收費單據確認程序。這本是醫院的常規工作之一,但這次醫院卻發現了異常。
去年9月14日,血透室工作人員在確認收費單據時,發現患者杜某的收費單在醫院計算機系統中沒有收費記錄,便將此事報告給保衛處。隨後,保衛處與財務處共同對患者以前的收費單據進行核查,發現該患者上交的收費單上的印章和醫院一直使用的門診收費印章似有不符之處。再查詢門診收費處電腦,發現該患者自2008年以來,電腦記錄中僅有其繳納的藥費的相關記錄,而沒有繳納透析治療費用。
經統計,患者杜某的異常收費單據共達51張(後因有兩張收費單模糊不能鑒定,檢方確定為49張),涉及金額15萬餘元(檢方核實17萬餘元)。
北京醫院因此向警方報案,懇請警方查清事實,依法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挽回醫院的經濟損失。
2
[原委]妻子患病花光積蓄
杜某患有尿毒癥,慢性腎功能衰竭,杜某每周都要去醫院透析2次。杜某和廖某再次到醫院透析時,被蹲守民警帶走。
42歲的廖某見事情敗露,向警方道出實情。他說,這是他一個人乾的,與妻子無關。廖某說,妻子自2007年6月左右患上尿毒癥,一直在北京醫院治療,每周做兩次血液透析,每次的費用是420元。“一開始我還有能力承擔醫療費,但時間長了,家裡沒錢”。
廖某是北京人,父母離異,他自1997年從廠裡下崗後一直無業,靠低保維持生活,平時開摩的拉活賺點生活費。杜某是河北人,生病前在北京打零工。
廖某說,算上前期的治療費和透析費用,不到半年,家裡的幾萬元錢就花沒了,“2007年底,我就交不起透析費了。朋友都借遍了,再去借,他們就直接說,‘多了你也別張嘴借了,幾百塊錢可以給你,你就不用還了’。”
3
[方式]自蓋假章蒙混過關
廖某說,他常在路邊看到有刻章辦證的小廣告,他就想到一個辦法——找人刻醫院的收費章。正常的交費流程是他每月到醫院一次交清一個月的透析費,醫生開好收費單後,他將妻子送到透析室,自己拿著收費單到收費處交費蓋章,再拿著蓋章的單子送到透析室。他想,如果找人刻假章,然後蓋在收費單上,或許可以蒙混過關。
廖某按照小廣告上的電話聯系了一個刻假章的人,兩人約見後,他拿出之前的收費單讓對方作為樣子,刻北京醫院的門診收費章。拿到假章後,廖某嘗試了一次,果然蒙混過關。就這樣,廖某給妻子做了將近4年的“免費”透析治療。
4
[受審]承認錯誤賣房退賠
檢方指控,2007年底至2011年9月間,廖某在北京醫院使用偽造的收費單,為杜某進行透析治療,騙取該院治療費17萬餘元。
11日上午10點,已被取保候審的廖某走進法庭受審。庭審中,他低著頭,眼睛紅腫,回答訊問簡單乾脆,他說:“我全認。”提起患病的妻子,他不住嘆氣並落淚。
因沒有聘請律師,在辯護階段,法官問他有沒有什麼辯護意見,他說:“我沒什麼可辯護的,我承認我犯了錯誤。”法官問他能否退賠,他向法官求情,希望法官能給他時間。他說:“賠,但是要17萬多,我只能賣房賠,我住的房子是小產權房,不好賣。”
11日,檢察官表示,廖某涉嫌詐騙罪,且數額巨大,按照規定,應處有期徒刑3年到10年。檢察官同時也建議法院,希望在量刑時能考慮到他如實供述和當庭認罪態度。法院未當庭宣判此案。
-對話
“我得救媳婦的命啊”
記者:交蓋有假章的收費單,不怕被查出來嗎?
廖某:怕呀,我要有錢治療我還能想這招,媳婦有病我又不能不管。第一次拿著蓋假章的收費單,我心裡也打鼓,我也是僥幸想試試。工作人員沒發現,看了看就說行了,我這膽子纔越來越大。
記者:這4年來,你就不擔心會被發現?
廖某:我哪顧得上想這些,我得救我媳婦的命啊,我一直認為他們沒發現。
記者:出事後,你繼續給你愛人做透析了嗎?
廖某:做了,今年我從街道給她申請了救助,可以報銷的比例為55%,從今年開始我就到醫院收費處交費了。
記者:你想過沒有,你要是被判刑,就沒人照顧你愛人和孩子了?
廖某:想什麼啊,我也不知道,看法院怎麼判吧,後悔也晚了,但我對得起他們(家人)。
-探訪
丈夫患病不治把錢留給妻子
廖某家的房子大約50平米,客廳裡除了床、桌子、生活用品外,還堆放著一些藥。
杜某說,怕丈夫一去就回不來了。她本想去參加開庭,“他怕我在法院一著急就喘不上氣,不讓我去”。“我這一上午緊張得不知道乾什麼,一會兒起來,一會兒躺下。”杜某說,現在廖某是家裡的頂梁柱,如果廖某坐牢,她和兒子該怎麼辦。
患病後,杜某再沒工作過。杜某臉色蠟黃,乾瘦乾瘦的,體重纔70斤,“我纔38歲,可小孩都叫我奶奶。”生病後,杜某全身沒有力氣,吃了一些藥後,今年纔能站起來走走。現在,她偶爾出去走走,撿些破爛換錢,有力氣時就用線織點小包出去賣。
每天,廖某早上起來,先給孩子做飯、送孩子上學,再去開摩的拉活。中午回家做飯,下午4點接孩子,做完晚飯吃完,還要去拉活。每周,廖某開著摩的把妻子送到醫院,之後去地鐵口附近拉活,能掙點是點。廖某患有糖尿病和肺結核,為了省下錢給妻子治病,他自己從不去看醫生。
杜某說,丈夫被刑拘後,他還以為丈夫是因為開黑摩的被拘,她打電話問警察,纔得知實情,之前丈夫一直對他說是他借的錢,還說“你就好好看病,什麼也別管”。她知道廖某犯法後當時就傻了。“他為了我做到這份上,我還能埋怨他什麼?”杜某抹著眼淚說。
廖某對記者說,他和妻子感情很好。以前他待業,都是杜某掙錢養他。他說,曾有人勸他,“差不多就行了”,但他覺得自己不能拋下妻子不管。
-評論
法無可恕,情有可原
私刻公章當然犯法。但有句話叫“法無可恕,情有可原”,一句令人心酸的“我得救媳婦的命啊”,讓我們把感情的天平傾向了廖某一邊。就連檢察官也向法院建議,希望在量刑時能考慮到他如實供述和當庭認罪態度。
廖某的行為,讓我們再一次想到呼喚已久的大病救助制度。窮人患上大病,其結局不應該只是傾家蕩產之後無奈地死去。不因為家庭經濟的貧困而耽誤病人的治療,這應該是老百姓應該享受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政府應該擔當的責任。
從某種意義上講,廖某私刻的是醫院公章,但訴求的卻是民生權利。在世界上很多國家,貧困人口患上大病一般都能夠得到免費治療。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我們,本應該也有這樣的條件。
我們知道,尿毒癥如果能夠得到及時的透析治療,就可以像正常人一樣生活,如果等到合適的腎源供體做腎移植手術,完全可以恢復健康。4年17萬元的確不少,但如果這麼多錢就能挽救一條鮮活的生命,真的不應該放棄。一個大病毀滅一個家庭,這樣的悲劇不能總是重演。
對像廖某這樣的可憐人,法院如何判決是一個難題。因為如果判了實刑,無疑相當於間接把他的妻子判了“死刑”。如何在法理與情理之間找到一個平衡,其實是在考驗法官的智慧。但我想,這樣的難題本不應該留給法官,這時候最需要拿出智慧和力度的,是整個社會的救助機制,是政府部門。劉昌海河北教師
-網友聲音
新聞經媒體報道後,引發網友熱議,截至昨晚23:30,在網易論壇已有近22萬網友參與討論。網友對這對患難夫妻表示同情,希望這件事能促使相關部門完善醫療制度和社會救助機制。網友炫光:有情有義的漢子!這種情形應該有社會救濟!北京手機網友:大病國家應該免費醫療。
對於廖某的懲處,有網友認為應該秉公執法。網友aaaa跟帖:如果法院輕判,或者無罪的話,以後犯罪者,都有理由了,我是為了救人,而犯罪的,這個判無罪了,應該也判我無罪!但更多網友建議量刑時能考慮廖某的特殊情況,從輕處罰。網友鳥兒是懶蟲說:建議法外容情,緩刑最好,讓他補過挽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