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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麓別墅業主狀告東部華僑城違約索賠近千萬元違約金
●東部華僑城否認房屋有質量問題
東部華僑城開發的天麓別墅羣2009年開盤時售出每平方米8.8萬元的天價。然而,這個深圳豪宅中的王冠,一直是是非焦點。昨日,天麓別墅又爲媒體所關注。
花了3000多萬元買的天麓別墅樣板房,卻因爲房屋漏水、全面整改等問題無法入住,整整2年來,業主張小姐(化名)爲了這棟當初非買不可的心愛別墅吃盡了苦頭,到頭來房子沒住成,還打起了官司。昨天,鹽田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房地產糾紛案。
業主張小姐要求天麓別墅的開發商東部華僑城公司按照違約責任進行賠付,根據每日賠償萬分之四的約定,該案違約金高達近千萬元。
對此,東部華僑城否認房屋有質量問題的同時還認爲,張小姐已經收樓,現在屬於房屋保修階段,不能算違約。
文/記者王納
三千萬元的樣板房問題不斷
張小姐非常喜歡當初宣傳語爲“幕天席地”的東部華僑城天麓別墅,儘管價格從最開始的每平方米4萬多元漲至8萬多元,她仍在2009年8月份堅持花2600萬元買下一棟,由於特別中意其中一棟樣板房,所以她寧願又多掏了500多萬元用於支付裝修費,但花了3100萬元後,按照購房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本來是2010年5月31日之前,如今2年多過去了,她卻仍不能如願搬進去。
根據張小姐的描述,簽完購房合同後,她就三天兩頭去房子看一看,最早發現問題是在2009年10月,她發現房子頂樓樓梯及地下室所有房間都被封住,2010年初拆封堵物時,屋內沒有任何保護,漂亮的裝修不能恢復原貌。而到了2010年2月,她又陸續發現了更多更嚴重的問題:房內的電梯不平,與地面相差10釐米;由於房屋很多重要部位未做防水,雨後屋內多處漏水,導致大廳、樓梯地板泡水、起拱、鼓包、發黴,直到此案起訴期間,該房屋內的臥室、地下室、陽臺等處又先後出現了漏水浸泡等問題,導致地板變形地毯發黴……
“總之是修完一處又會出現新問題,總是沒完沒了。”張小姐被這棟房子弄得苦不堪言,她找過東部華僑城的多個部門反映問題,包括售樓部、置業部、工程部、物業部、審計部等,但都推來推去,最後無奈鬧到了法院。
索賠九百多萬元
張小姐在鹽田區法院起訴稱,東部華僑城未按合同約定按時向自己交付經驗收合格的房屋,且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後東部華僑城對該房屋進行改建及維修,仍未能完全得到解決,並因改建、維修導致房屋內的傢俱、電器等受到毀損。
根據合同約定,東部華僑城逾期交付超過90日,張小姐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合同繼續履行,則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東部華僑城應按日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按照該標準計算,張小姐可向東部華僑城索賠違約金900多萬元。
開發商否認有質量問題
昨日,該案在深圳鹽田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業主張小姐到庭參與訴訟。案件審理持續了接近4個小時。
昨日的法庭上,東部華僑城否認房屋有質量問題的同時還認爲,張小姐已經收樓,現在屬於房屋保修階段,不能算違約。
昨日對別墅的質量問題並未詳細闡述,而將爭議的焦點集中在何時收樓這一問題上。張女士出示的證據顯示,原來雙方合同約定收樓時間是在2010年5月,但是按照華僑城的一份文件,該樓房的竣工時間是在2010年9月,所以可以證明該別墅是延期交付的。
對此,東部華僑城方的代理律師辯稱,該竣工文件的時間寫錯了,應該是2009年9月,屬於筆誤。這種說法遭到了原告方的嘲笑。
昨天的法庭並未主持調解,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專家提醒
別被樣板房
華麗的外表所迷惑
記者就類似情況諮詢了有關專業人士。該人士提醒消費者,購買樣板房一定要謹慎,樣板房漏水這一點出現得比較普遍,但很多還不僅僅只有漏水這樣的問題,因此切忌不要被樣板房表面的華麗所吸引,一定要在籤合同時儘量明確問題的責任,把可能會出現的一些問題補償都寫進合同,而且最好在入夥時請專業人士陪同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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