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泰安7月12日訊(記者王鵬)近日,市政府下發《泰安市“十二五”財源建設政策指南》。財政部門將對被認定爲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10萬元。
據瞭解,財源建設政策指南出臺了一系列品牌建設獎勵政策。其中,對被認定爲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10萬元;對獲得地理標誌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的單位以及利用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體系註冊商標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此外,對獲得中國名牌、山東名牌或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1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商貿名牌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10萬元;對獲得世界名牌和國家級、省級出口品牌的企業,分別獎勵企業人民幣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國家級示範商業社區一次性獎勵50萬元,省級示範商業社區一次性獎勵5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