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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報訊【記者耿雅新】伴隨涼茶銷售旺季的到來,加多寶集團和廣州醫藥集團的商標之爭進入白熱化。週一廣藥集團起訴加多寶商品外觀侵權後僅4天,加多寶方面出具了一份從未公佈過的《商標許可協議》,證明加多寶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標尚在有效期。
昨天下午,加多寶在北京召開媒體說明會,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法務總監馮志敏出具了一份於2003年5月與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商標許可協議》。這份首次公佈的協議內容顯示,廣藥集團授權加多寶集團的母公司鴻道集團獨家使用生產和銷售“王老吉”紅色罐裝及瓶裝涼茶的權利,使用期限是從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並且該合同由廣藥集團於2003年9月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記者隨後聯繫了廣藥方面,廣藥相關人士表示,這份《商標許可協議》與此前仲裁案中的兩份補充協議,都在李益民受賄案期間,因此應該均視爲無效。並再次強調,廣藥已經對加多寶的侵權行爲進行了起訴,並獲得了法院立案。
而加多寶則指出,目前還沒有接到法院的應訴通知。並同時做出回擊,稱“我們已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交了仲裁申請,要求對廣藥的違約行爲進行仲裁,並對其侵權行爲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加多寶方面表示,“集團已經於今年6月20日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支付了一筆人民幣50萬元左右的預付仲裁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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